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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設區市河長制工作通過驗收

2017-12-23 09:57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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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長制決策部署一週年之際,12月22日,全省13個設區市全面建立河長制工作均通過省級驗收。

今年以來,全省各地按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部署要求,紮實推進河長制建立。8月,省河長辦出臺《江蘇省河長制驗收辦法》,明確驗收的程序和要求。其後,省河長辦結合水利部、環保部對全面建立河長制工作中期評估的相關要求,發出《關於做好全面建立河長制省級驗收和國家中期評估準備工作的通知》,對各地迎接省級驗收作進一步部署,編制《全面建立河長制工作省級驗收工作方案》,並由省副總河長審定。各設區市在完成市本級的驗收自查和對所轄縣(市、區)的驗收基礎上,陸續向省河長辦提出全面建立河長制工作的省級驗收申請。省級驗收分為預驗收、正式驗收兩個階段進行。12月8日,預驗收完成,其間共現場抽查178個河長辦辦公場所,實地查看232處河道管理和保護現場,查閱4500多卷河長制臺賬資料。

全省對各設區市全面建立河長制工作的省級驗收情況表明,我省鄉鎮以上河長制工作方案全部出臺,各級總河長均由本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市縣鄉村4級河長全部到位,市縣鄉3級河長辦實體化有序運轉,河長制相關的各職能部門職責明確,市縣鄉3級的考核、督察、驗收、會議、信息報送、信息共享等6項制度全部出臺。河長公示牌規範設立,河長認河、巡河、治河、護河工作全面開展,一河一策、信息化建設等基礎工作紮實推進,督察考核評估有效落實,河湖管理和保護成效不斷顯現。(吳瓊)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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