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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工商局曝光10件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2017-12-23 10:07 來源: 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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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省工商局曝光10起違法廣告典型案例,涉及房地産、美容、食品、教育培訓、投資理財等多個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業。

案例一:太倉碧桂園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利用戶外、展板、微信、網站、宣傳單頁等發佈的房地産廣告中含有“美蘭湖下一站”的內容。其實,“美蘭湖”站為上海地鐵7號線末站,距當事人房地産項目17公里,其間無任何地鐵線路和站臺。此外,當事人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就發佈“每分鐘1000萬元的銷售流量,3小時勁銷20億元”等內容,實際上未收到任何購房款。上述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75萬元。

案例二:揚州新城悅盛房地産發展有限公司通過展板、公司微信公眾號、印刷品等媒介發佈房地産廣告,使用“這裡一直被視作龍脈聚氣之地”等迷信內容,以及“即開即旺場,無論投資和經營者都能高枕無憂,坐收金銀”等含有升值和投資回報的承諾。因違反《廣告法》多項條款的規定,當事人被工商部門處以罰款22萬元。

案例三:南通富源美容美發連鎖有限公司在網站上宣稱,該公司是“國內美容業最持續盈利的經營模式”“擁有世界上最先進的企業管理模式的顧問隊伍”“中國最大的廠家直銷平臺”“和中國科學院共同研發的品牌産品”“陳星全總裁被業界譽為‘中國美容美發業的經營之神’”等,因發佈的廣告內容含有虛假不實信息,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20萬元。

案例四:南京聖欣小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公司工作人員與某中學和某幼兒園取得聯絡,以報告會的名義,在該幼兒園和中學內部向學生發放由當事人統一印製的宣傳單頁表格,安排家長至其租用的南京某酒店參與報告會,銷售其代理的“神爾天才”品牌聽讀機系列産品。當事人行為違反《廣告法》禁止的“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的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4萬元。

案例五:鹽城市艾美莉整形美容醫院有限公司以“鹽城市仁愛醫院管理有限公司”名義自辦3個網站,在網站的“首頁、合作關係、專家介紹、醫院榮譽、醫院簡介”等欄目中,虛構“按國際最高等級整形美容醫院標準籌建的蘇北規模最大、品質最為出眾的專業整形醫院”,獲得“中國眼部整形金獎”,為“亞太國際整形美容聯盟理事單位”“美國整形外科醫師協會會員”“江蘇十佳整形醫院”等內容進行虛假宣傳,被工商部門處以罰款8萬元。

案例六:長江銀行宿遷分行發行的長江卡屬於銀聯借記卡,僅在全球標有銀聯的ATM機上取款免費,與實際宣傳中的“長江卡ATM取款機全球免費”內容不符,且在進行業務宣傳時,使用“金錢包存款是家庭長期理財的最佳存款方式”“金錢包存款是一款創新型儲蓄存款産品”等含有“最佳、首選”字樣的廣告用語,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5萬元。

案例七:江蘇頂能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寶網使用宣傳語“大麥若葉青汁可以有效阻斷癌細胞的轉型與惡化,控制癌細胞轉移”等,違反《廣告法》“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等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10萬元。

案例八:江陰名思堂教育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在其自行製作的宣傳單上發佈“名思教育CCTV央視中學生頻道教學服務中心”等內容,虛假宣傳其培訓服務所獲得的榮譽等信息,同時發佈“名思教育學員中考進步率99%”等內容,對培訓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證性承諾,違反《廣告法》相關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5萬元。

案例九: 鎮江金蝶軟體有限公司發佈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違法廣告。當事人在其網站宣傳“租房!租車!租女友!”等廣告內容,其中“租女友”明顯違背社會良好風尚,違反《廣告法》有關規定,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2萬元。

案例十:海門市鼻舒堂醫療器械經營部發佈違法廣告案。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廣告,宣稱“試過的大人、小孩都説效果好!甚至一些痊癒孩子已經學業有成”,宣稱“‘賓康’牌抑菌膏、抑菌凈等消毒産品可治愈鼻炎”,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宣稱其為海門一家治療鼻炎的非物質文化遺産百年老店,涉及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因違反《廣告法》多項條款的規定,當事人被市場監管部門處以罰款1.5萬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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