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中國保監會關於部分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違反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規定情況的通報

2017-12-26 10:26 來源: 保監會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根據《保險資金股權投資暫行辦法》(保監發〔2010〕79號)的有關規定,保險資金投資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機構應當於每年3月31日前,就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的情況,向我會提交年度報告。以下投資機構未按規定提交2016年度報告,現予以通報:

前海方舟資産管理有限公司、人保遠望資産管理公司、上海鼎迎投資管理中心、東方國新創業投資管理(新疆)有限公司、信達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投資上述機構管理的股權基金的保險公司應當切實加強投後管理,定期了解投資情況和相關機構合規運作情況。上述投資機構也應當認真整改,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下一步,我會將切實強化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的事後報告監管,保險機構與投資機構應當嚴格按照保險資金運用監管規定,按時報送監管信息,並確保所報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中國保監會
2017年12月11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