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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資源費改稅正式啟動

2018-01-05 10:02 來源: 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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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費改稅正式啟動
冬奧場館建設運維用水獲免稅優惠

1月2日上午8點半,北京地稅迎來首位水資源稅納稅人——延慶區八達嶺特區辦事處。經水務部門核定其2017年12月份用水量後,該納稅人在延慶地稅局繳納了水資源稅93537元,並開出本市首張水資源稅完稅憑證,這標誌著本市水資源費改稅正式啟動。

本市地稅部門介紹,隨著《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水利部關於印發〈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和《北京市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頒布實施,北京、天津、河南、山東、山西、陜西、內蒙古、寧夏、四川9個省區市成為了國內第二批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省市。截至3日18時,本市東城、昌平、大興等15個局共計149戶納稅人申報水資源稅55.5萬元,本市水資源費改稅也實現了開門紅。

市財政局方面解釋,2016年本市水資源總量為35.06億立方米,按照年末常住人口2172.9萬人計算,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為161立方米,僅為全國人均水資源佔有量的7%,人多水少是北京的基本情況。本市實行水資源稅改革,有利於運用稅收杠桿調節用水需求,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提高社會各界的節水意識,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

目前,本市水資源稅的納稅人為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和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本市實施水資源費改稅後,不會增加正常生産生活負擔,實現稅費平移,城鎮公共供水企業負擔不變,居民正常生活用水負擔不變,工農業正常生産用水負擔不變。

與此同時,本市也加強了超計劃取用水、高耗水特種行業用水、超采地下水等行為的稅收調節,既抑制不合理用水行為,又不影響社會基本、正常、合理的用水需要。

本市確定的水資源稅徵收標準為:對超計劃20%(含)以下、20%至40%(含)、40%以上的部分,分別按照水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2倍、2.5倍、3倍標準加徵;對高耗水的洗車業、高檔洗浴場所等特種行業繼續按153元/立方米從高徵收,取用地下水的特種行業提高到160元/立方米;除城鎮公共供水和水力發電等取用水外,稅額標準區分地下水和地表水,並對取用地下水從高徵稅;對超過規定限額的農業生産取用水、農村生活集中式飲水工程供農村人口生活的取用水部分從低徵稅,在減輕農民負擔與促進水資源節約利用的同時,促進優化農業灌溉方式,提高農民節約用水意識;對工程建設等疏幹排水行為,徵收水資源稅,但對回收利用的從低徵收;對部分從事公共、公益性服務的非居民用水,延續原水資源費優惠政策,執行居民稅額標準。

本市明確,對水資源稅實施6項減免優惠:對規定限額內的農業生産取用水免稅;對取用污水處理再生水免稅;除接入城鎮公共供水管網以外,軍隊、武警部隊通過其他方式取用水免稅;對抽水蓄能發電取用水免稅;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場地)建設、試運營、測試賽及冬奧會及冬殘奧會期間,對用於北京2022年冬奧會場館(場地)建設、運維的水資源,免徵應繳納的水資源稅;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記者 趙鵬)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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