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八部門關於印發《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持續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

2018-01-05 10:48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海洋局
關於印發《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持續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
工信部聯裝[2017]2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船舶工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局)、科技廳、財政廳、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局、海洋局,有關行業協會,有關中央企業: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中國製造2025》,引導行業積極應對挑戰,把握機遇,加快轉型升級,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海洋局聯合組織編制了《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持續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現予印發。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切實推進我國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持續健康發展。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
人民銀行、國資委、銀監會、海洋局
2017年11月27日

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持續健康發展行動計劃(2017-2020年)

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是《中國製造2025》確定的重點領域之一,是我國戰略性新興産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高端裝備製造業的重點方向,是國家實施海洋強國戰略的重要基礎和支撐。“十二五”以來,我國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快速發展,進入世界海洋工程裝備總裝建造第一梯隊。當前,海洋工程裝備市場需求持續低迷,全球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遭受嚴重衝擊,新訂單大幅萎縮,已建成和在建産品大面積延期或撤單。我國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正處在生存與發展的關鍵階段,既面臨嚴峻挑戰,也面臨加快趕超的戰略機遇。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中國製造2025》,引導行業積極應對挑戰,把握機遇,加快轉型升級,實現持續健康發展,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中國製造2025》和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目標,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創新為動力,加快調結構、去庫存、補短板、創品牌,不斷優化産業發展模式,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國際競爭能力,促進我國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創新驅動。完善産業創新體系,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依靠科技創新、發展模式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推動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堅持需求導向。把握市場趨勢和需求特點,調整優化産品結構;著眼長遠需求和國家戰略需要,加大技術儲備,拓展發展領域,搶佔未來市場制高點。

堅持扶優扶強。促進行業調整重組,引導社會資源向優質企業集聚;充分調動企業積極性和創造力,促進企業深化改革,苦練內功,提質增效,培育一批技術實力雄厚、綜合競爭力強的品牌企業。

堅持開放融合。積極利用全球資源和市場,深化國際産能合作,全面提升對外開放水平。促進海洋工程裝備總裝與配套、總包與分包協調發展,産融緊密結合,加快兩化融合,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我國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國際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明顯提升,産業體系進一步完善,專用化、系列化、信息化、智慧化程度不斷加強,産品結構邁向中高端,力爭步入海洋工程裝備總裝製造先進國家行列。

1.結構調整成效顯著。海上油氣生産平臺等高端産品國際競爭力明顯提高;海上風電裝備、海洋漁業裝備、海底礦産資源開發裝備、海洋電子信息裝備等新興海洋工程裝備研製和應用取得重大進展;海洋工程裝備領域建成一批競爭力強的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

2.研發設計水平大幅提高。基本掌握深海油氣資源開發裝備的建造技術,裝備經濟性、安全可靠性、環保性、智慧化水平全面提高,在部分優勢領域形成若干世界知名品牌;突破海洋礦産資源、天然氣水合物等開採裝備,萬米載人/無人潛水器等譜係化系列探測裝備,島礁/錨泊浮臺信息系統、海上綜合實驗船等感傳一體化海上綜合信息基礎裝備,波浪能/潮汐能、溫差能等海洋可再生資源開發裝備,海水淡化和海水提鋰等海洋化學資源開發裝備的部分關鍵核心技術,極地海洋工程裝備研發能力和技術儲備明顯增強。

3.關鍵系統和設備研製能力明顯增強。在甲板機械、鑽井包、平臺升降系統、油氣生産模塊、液化天然氣(LNG)裝卸系統等領域形成若干品牌;在深海錨泊系統、動力定位系統、深海鋪管系統、水下作業系統、臍帶纜和撓性立管、LNG轉運及再氣化系統、海洋觀測/監測設備、水下運載器、海上通信組網裝備等領域實現設計建造和應用,實現500米以內水下生産系統示範應用。

4.優強企業實力顯著提升。初步形成2-3家海洋工程整體解決方案供應商和總承包商,形成4-5家世界級海洋工程裝備總裝建造企業和若干專業分包商。

二、重點任務

(一)深化改革促創新

優化産業創新模式。整合國內外創新資源,創新體制機制,建立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創新中心,多渠道增加創新投入,打造海洋工程裝備關鍵共性技術研究和産業化應用示範的重要平臺。建立海洋研究、開發設施共享研發平臺,建設海上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加快推進海洋工程領域高水平創新平臺和海上綜合試驗場建設。鼓勵産學研用協同攻關,加快組織實施深水半潛式鑽井/支持平臺等一批系統性、帶動性、市場牽引力強的重大工程和專項,體系化解決重點領域創新問題。

強化基礎共性技術研究。以滿足工程項目實際需要為目標,系統開展深海浮式設施水動力性能預報、惡劣海況下結構動力響應及安全性評估、超深水系泊定位分析、長效防腐及防護、極地冰載荷預報等深遠海和極地裝備關鍵技術;突破海洋工程裝備智慧化技術、風險控制、綠色環保、海上試驗、水下安裝定位、新材料應用等共性技術研究;積極開展海洋環境、目標觀測與監測技術、海上組網通信、北斗導航與信息服務技術、海底觀測網絡技術等海洋基礎技術研究;加大相關標準規範制修訂,促進海洋工程裝備專用設計軟體的開發與應用。

提升高端裝備研發設計水平。掌握高端裝備設計關鍵技術,開發若干具備全球領先水平的適合深水和超深水、極地、高溫高壓環境的鑽井裝備和特種作業船,具備概念設計、基本設計能力。突破深水和超深水大型浮式生産儲卸裝置(FPSO)、深水半潛式生産平臺、大型液化天然氣浮式生産儲卸裝置(LNGFPSO)及上部模塊等生産平臺設計建造核心關鍵技術,形成前端工程設計和總裝總成能力。

加快新型和前瞻性産品研製應用。著眼于海洋資源開發的長遠需求,加強天然氣水合物、多金屬結核以及多金屬硫化物等海底能源和礦産資源開發裝備,深遠海大型養殖裝備,南極磷蝦高效捕撈與船載加工裝備,海上風能、波浪能、潮汐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開發裝備,海上浮式空海港等大型和超大型浮式結構物以及極地特種裝備等研製,實現工程化和産業化應用。

(二)加大力度調結構

加大調整重組力度。強化行業監管,提高行業規範條件要求,利用市場倒逼機制,引導社會資源向符合《海洋工程裝備(平臺類)行業規範條件》企業等優勢骨幹企業集聚,加快促進落後企業轉産轉業和退出。鼓勵和推動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集團)強強聯合、實施專業化重組、並購以及內部資源整合,優化資源配置,壓減低端過剩産能,提高骨幹企業核心競爭力。

加快産品結構調整。著眼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的市場需求,重點發展經濟型、緊湊型海洋工程裝備、海上油氣設施退役拆解裝備、海洋工程裝備修理改裝,以及FPSO、LNGFPSO、液化天然氣存儲再氣化裝置(LNGFSRU)等市場需求前景相對較好的海洋油氣開發裝備及相關模塊。加快發展海上風電場建設與運維裝備、深遠海大型養殖裝備、深海採礦裝備、海上旅遊休閒裝備等具備商業開發前景的新型海洋工程裝備。推動建設用於海上通信導航保障、海洋環境目標態勢感知、海上信息與工程服務等一系列服務海洋強國及軍民融合戰略的基礎設施裝備建設。堅持發展用於水下打撈、海上救援、海道測量、港口航道施工建設、地質調查、海底觀測、深水勘察、大洋鑽探等關係國計民生和軍民融合的重大裝備。鼓勵發展以天然氣為燃料的各種海洋工程裝備。

優化産業鏈佈局。以國家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海洋工程裝備)和符合《海洋工程裝備(平臺類)行業規範條件》企業為主要載體,積極延伸産業服務鏈條,拓展以工程服務為主的産業鏈發展新方向,由單一提供産品的發展模式向提供“産品+服務”的模式轉變,並逐步向海上施工作業等服務領域拓展。在工程設計、模塊設計製造、設備供應等領域發展一批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專業化分包商,建立産業鏈協作體系,逐步培育海洋工程企業總承包能力。積極發展研發實驗(試驗)服務、工程技術服務、安裝調試服務、綜合集成服務、海洋網絡與信息運營服務、技術轉移、科技諮詢等技術服務業,加快發展面向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的金融、保險、法律等相關服務。

(三)多措並舉去“庫存”

創新商業模式促“交付”。鼓勵油氣開發企業、油田服務公司、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金融機構和保險公司等加強合作,積極引入多方資本,創新商業模式,發揮各方優勢,通過開展基金投資、融資租賃、資産重整、裝備運營等業務,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機制,推動海洋工程裝備交付運營。

強化風險管控保“交船”。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要加強和完善項目全過程風險管控,減少企業自身違約風險因素。支持骨幹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結合客戶具體需求,加強在建項目協調推進,幫助客戶解決融資和運營租賃等方面的困難,為裝備交付創造條件。

(四)突破瓶頸補短板

大力培育核心優勢配套産品。通過自主研發、引進專利、合資合作、並購參股等多種形式,重點發展大型錨絞系統、深水起重設備、收放及拖曳系統、升沉補償系統、動力定位系統等通用配套設備與系統;發展鑽井包、隔水管系統、自升式鑽井平臺升降系統等鑽井裝備關鍵設備與系統;發展油氣處理設備及系統、LNG裝卸系統、天然氣液化及LNG再氣化系統、單點係泊系統、臍帶纜和撓性立管等水下生産系統等海上油氣生産關鍵設備與系統;發展潛水支持系統、鋪管設備、物探設備等海洋工程船舶關鍵配套設備和系統;加快實現海洋觀測和監測設備、海洋通信導航設備、飽和潛水設備、深海打撈設備等的設計製造。

加強設備試驗驗證能力建設和示範應用。建設國家級試驗驗證平臺,針對水下生産系統等核心設備與系統,構建並完善具備穩定性和耐久性試驗驗證的基礎設施,建立共享共建機制。加強與國際試驗驗證檢測機構、油氣公司以及裝備運營商、網絡運營商的交流與合作。以重大工程示範項目為牽引,加強海洋工程裝備配套企業與總裝建造企業的合作,推動配套設備和系統裝船應用,為實現産業化提供支撐。

(五)強化基礎創品牌

持續強化企業管理。創新優化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管理模式,加強海洋工程項目計劃管理,優化設計、採購、建造、調試等管理系統,提升項目各環節運行效率;加強集成管理,提升項目綜合決策效率和智慧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體系,實現市場風險、財務風險、技術風險和法律風險的全面有效管控。

積極推進智慧製造。針對海洋工程裝備定制化和多樣化特點,結合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設計建造資源與能力基礎,做好總體規劃和頂層設計,分步實施。積極利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加快推動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提高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數字化、網絡化、智慧化水平。構建從基礎設計、詳細設計到生産設計一體化的三維設計數字模型。應用虛擬倣真技術對製造資源進行合理配置。針對工時消耗大、生産效率低的關鍵環節,開展自動化設備的研發和推廣應用,不斷提升數字化和自動化水平,逐步建立智慧化柔性生産體系。加強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綜合保障體系。

加強質量管控和標準化建設。高度重視海洋工程裝備、設備的質量和安全可靠性,推動建立覆蓋産品全生命週期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技術標準規範體系。加強設計建造環節精度管理,應用無損探傷、光學掃描及智慧化識別等技術,加強産品質量監測和生産過程的現場監控;開發監控設備實時運行狀態的遠程運維平臺,研究開發設備自診斷及故障預警系統平臺,實現産品售後質量跟蹤管理與服務。基於船舶工業和石油裝備標準化體系,結合海洋工程産品和業務發展方向,兼顧軍民雙向需求,與國際標準接軌,加快重點領域相關標準制修訂。

(六)全面開放促發展

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推進海洋工程裝備製造業軍民協同創新,加大軍民資源共享力度,統籌軍民試驗需求和試驗設施建設。加強海洋工程裝備領域軍民兩用技術科研工作,將海洋工程裝備作為重要領域列入軍用技術轉民用推廣目錄和民參軍技術與産品推薦目錄,支持軍民技術雙向轉移轉化。發揮國家軍民融合公共服務平臺等信息平臺的重要作用,通過開展中國軍民兩用技術創新應用大賽等系列活動,加快推動海洋工程裝備領域軍民技術、産品與投融資信息共享與供需對接,促進相關技術和創新成果的轉化應用。

加大國際合作力度。結合國家“一帶一路”建設,深化與沿線國家交流合作,鼓勵有條件的國內骨幹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和配套企業在沿線海洋油氣資源國合資建廠,貼近市場,加快裝備製造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外發行股票、債券,創業投資,建立研發中心和實驗基地。鼓勵利用骨幹企業的全球營銷網絡和電商平臺,共建共享全球營銷及服務體系。鼓勵和吸引國外領先的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設計企業、工程公司、配套商等在中國設立全球研發機構。

加強技術交流和國際項目合作。鼓勵國內優勢企業廣泛參與全球範圍內的海洋工程項目投標,與國際知名工程技術企業、工程總包企業、核心繫統/模塊設計製造企業等聯合投標,積累經驗,培養人才,提高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鼓勵我國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與國際主要海洋石油公司、油田服務企業、海洋工程總包商、工程設計企業、核心配套/系統提供商、船級社等開展技術合作,加強交流學習,聯合開展國際標準規範制修訂。鼓勵有條件和資質的企業及研究院所,與國際知名專業機構或公司,合作建設海洋工程裝備專業研究機構或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基礎上,對暫時遇到還款困難的優質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予以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海洋資源開發企業、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發行各類債務融資工具;鼓勵面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海洋工程裝備企業開展市場化債轉股。

(二)擴大海洋工程裝備有效需求。支持國內油氣開發企業加快報廢老舊海洋工程裝備,或進行老舊裝備轉型再利用,並在國內收購被延期、撤單的産品,實現裝備更新換代。加快海洋資源開發利用,加快天然氣水合物商業化開採進程,推動海上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海上風電開發項目實施,支持深遠海漁業和養殖業發展和海洋旅遊設施建設。鼓勵更多企業參與海洋資源開發。

(三)加大科研開發和應用推廣支持力度。支持建設一批行業重大研發、試驗檢測平臺,支持骨幹企業創新能力建設。實施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加快海洋工程裝備用新材料應用推廣。支持海洋地質調查和資源調查,加大海洋環境、目標的觀測、監測和極地科考等海洋科技活動的支持力度,促進海洋通信網絡與信息服務的融合共享,推動海洋探測、深海資源勘探開發、深遠海大型養殖裝備、人工島礁等技術裝備研製和應用。

(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依託重大創新專項,吸引和集聚高層次創新人才。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創造條件,引進研發設計、工程項目管理、市場營銷等方面的國際領軍人才和團隊。加強相關高校海洋學科建設,支持和推動高職院校加強海洋工程裝備高技能人才教育與培養。優化海洋工程裝備製造企業人才培養和使用機制,加快建設創新型研發人才、項目管理人才、高級營銷人才、高級技能人才等專業人才隊伍。

(五)發揮行業組織和專業機構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充分發揮中國深遠海海洋工程裝備技術産業聯盟、中國船舶工業行業協會、中國造船工程學會、中國船級社等行業組織、專業機構和相關智庫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規範經營、理性競爭,維護行業權益;研究發佈海洋工程裝備産業景氣指數,引導市場預期;促進國內外交流合作,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市場信息和企業訴求。

(本文有刪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