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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8-01-05 20: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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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5日電(記者 劉慧、王都鵬)證監會近日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2宗操縱市場案,1宗內幕交易案,1宗仲介機構違法違規案。

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佳電股份通過少結轉主營業務成本、少計銷售費用等方式,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別虛增利潤1.58億元、0.40億元;2015年,佳電股份將前期調節的利潤從2015年1月份開始逐月分期消化,直至全部轉回,2015年累計調減利潤總額1.98億元。佳電股份2013年度至2015年度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佳電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佳電股份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趙明、梁喜華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20萬元罰款;對20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對趙明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梁喜華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1宗仲介機構違法違規案中,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作為登雲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中小板上市、2013年及2014年年度報告審計服務機構,在為登雲股份IPO及2014年年報提供審計服務過程中違反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構成證券法第226條第3款所述“證券服務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或者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的行為;在為登雲股份2013年年報提供審計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對登雲股份2013年年報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構成證券法第223條所述“證券服務機構未勤勉盡責,所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的行為。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責令信永中和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2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88萬元,並處以22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郭晉龍、夏斌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此外,證監會還對吳峻樂控制使用信託計劃證券賬戶操縱市場,中泰證券、易所試合謀操縱市場,寧波富邦內幕交易案作出行政處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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