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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1號公告:審計署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查處情況

2018-01-08 11:04 來源: 審計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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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的查處情況
(2018年1月8日公告)

審計署對移送有關部門單位調查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定期跟蹤了解其查處情況。現將至2017年12月底已有處理結果的違紀違法問題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副總經理肖鵬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謀利問題

審計發現,2007年至2010年,肖鵬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為供應商承接業務提供便利,並收受賄賂。2014年12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2017年8月,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判處肖鵬有期徒刑5年2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二、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所屬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顧逖泉涉嫌違規操作造成國有權益損失問題

審計發現,2008年至2012年,顧逖泉在鋼材採購業務中,涉嫌通過以次充好、超過市價採購等方式向特定關係人輸送利益,造成國有權益損失,並收受賄賂。2013年8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調查。2017年11月,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貪污罪判處顧逖泉有期徒刑13年。

三、廣東電網公司原黨委書記黃建軍涉嫌利用職務影響力為親友謀利問題

審計發現,2010年至2013年,黃建軍涉嫌在重大物資採購中利用其職務影響力,為親友非法謀利並收受賄賂。2015年2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中央紀委調查。2017年3月,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黃建軍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四、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高電壓研究所原所長李光范涉嫌受賄問題

審計發現,李光范在某試驗基地建設中,涉嫌利用職務便利收受施工單位錢款。2014年12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調查。2016年6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光范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5萬元;追回贓款20萬元。

五、江西省豐城市發展改革委原主任雷劍鴻涉嫌挪用公款問題

審計發現,2013年至2014年,雷劍鴻在兼任豐城市投資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涉嫌違規決策向其他企業出借資金4300多萬元。2014年10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江西省人民檢察院調查。2017年9月,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判處雷劍鴻有期徒刑18年;目前相關資金正在追繳中。

六、雲南省11個縣扶貧辦涉嫌審核把關不嚴致扶貧資金被騙取問題

審計發現,2012年至2015年,雲南省硯山、麻栗坡等11個縣扶貧辦涉嫌審核把關不嚴,致使680多萬元扶貧資金被騙取。2016年9月,審計署將相關線索移送雲南省監察廳調查。至2016年12月,紀檢監察部門給予29名責任人黨內嚴重警告、警告、誡勉談話、行政記過等黨紀政紀處分。

七、黑龍江省同江市農業機械管理局原局長朱浩等人涉嫌弄虛作假協助他人騙取財政資金問題

審計發現,2012年,朱浩等人通過編造虛假資料幫助他人成立農機專業合作社,騙取農機具購置補貼500多萬元。2016年6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黑龍江省紀委調查。2017年1月,黑龍江省佳木斯市郊區人民法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朱浩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同年4月,佳木斯市紀委、監察局給予朱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八、江蘇省泗洪縣有關鄉鎮幹部涉嫌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資金問題

審計發現,2013年至2015年,江蘇省泗洪縣車門鄉等鄉鎮涉嫌通過偽造資料、虛構標的物等方式,套取農業保險保費財政補貼1700多萬元。2016年6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江蘇省委、省政府調查。2017年12月,泗洪縣紀委對縣扶貧辦、農險辦副主任劉懷陽等15名責任人給予警告、誡勉談話等處理處分;已追回全部被套取資金。

九、黑龍江省兩個縣有關單位負責人涉嫌違規操作套取財政資金問題

審計發現,2007年至2013年,黑龍江省綏濱縣發展和改革局時任局長周文、龍江縣河道管理站時任站長魯義祥,涉嫌授意下屬以報銷燃油費、餐飲費等名義套取財政資金400多萬元,用於單位招待送禮或發放職工福利等。2016年8月,審計署將相關線索移送黑龍江省紀委調查。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鶴崗市、龍江縣紀檢監察部門分別給予周文、魯義祥等7名責任人黨內嚴重警告、警告等處分。

十、四川省中江縣欣旺水果專業合作社涉嫌套取財政資金問題

審計發現,2011年至2014年,欣旺水果專業合作社涉嫌通過編造虛假資料套取農業補貼等170多萬元。2016年7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四川省德陽市政府調查。2016年11月,中江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合作社主要負責人萬友明留黨察看2年處分,給予中江縣財政局(農發辦)5名工作人員黨內警告、行政記過等處分;已追回全部被套取資金。

十一、四川省興文縣林業局涉嫌套取財政資金問題

審計發現,2012年至2013年,興文縣林業局涉嫌使用虛假發票套取林業專項資金70多萬元,其中30萬元用於送禮、發放獎金。2015年11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四川省紀委調查。2017年9月,四川省紀委等部門給予57名相關責任人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

十二、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李東義涉嫌違規操作造成國有權益損失問題

審計發現,2004年至2009年,李東義涉嫌違規為一家公司在企業註冊、購地、承攬土地整治項目等方面提供便利,造成國有權益損失250多萬元。2015年2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黑龍江省紀委調查。2017年10月,齊齊哈爾市紀委給予李東義開除黨籍處分。

十三、山西省祁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原主任武中鐸涉嫌違規審批造成財政資金被套取問題

審計發現,2013年,武中鐸明知祁縣天順肉牛專業合作社重復申報,仍違規批准致使45萬元財政資金被套取。2016年8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調查。2017年8月,祁縣監察委給予武中鐸行政記過處分。

十四、黑龍江省龍江縣水産總站原站長王志興涉嫌弄虛作假協助他人騙取財政補貼問題

審計發現,2012年,王志興涉嫌幫助漁業企業編造虛假漁船信息,套取成品油價格改革漁業補貼20多萬元。2016年8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黑龍江省紀委調查。2017年3月,龍江縣紀委給予王志興黨內警告處分。

十五、吉林省通榆縣新華農場原場長張紹斌涉嫌審核把關不嚴造成財政資金被套取問題

審計發現,2013年,張紹斌涉嫌在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項目實施中審核把關不嚴,致使不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套取財政資金80萬元。2016年5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吉林省紀委調查。2016年10月,通榆縣紀委給予張紹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十六、甘肅省蘭州市徐家灣舊城改造項目徵收指揮部審核組原組長張富林等人涉嫌玩忽職守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問題

審計發現,2014年,張富林等人在徵地拆遷工作中涉嫌玩忽職守,致使4萬多元拆遷安置費被騙取。2016年7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甘肅省紀委調查。2017年4月,蘭州市城關區紀委、監察局給予張富林等4名責任人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警告、誡勉談話等處理處分,對騙取的財政資金予以追繳。

十七、重慶市巫溪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原主任鄭承讚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錢款問題

審計發現,2008年至2012年,鄭承讚涉嫌違規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推薦、申報財政資金方面提供便利,從中收受錢款100多萬元。2015年9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重慶市紀委調查。2016年9月,巫溪縣紀委、監察局給予鄭承讚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十八、農業銀行北京分行有關人員涉嫌違規操作基金銷售等事項謀利問題

審計發現,2014年5月,農業銀行北京分行私人銀行部時任副總經理王超和高級産品經理關琦等人,涉嫌違規為第三方募集和銷售基金,從中謀取不正當利益。2016年5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公安部調查。2017年11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王超、關琦有期徒刑各3年。同月,北京銀監局給予該行主管副行長陳英順取消3年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行政處罰。

十九、山西省交通運輸廳2家所屬企業涉嫌對外投資管理不到位造成國有權益損失問題

審計發現,山西省交通運輸廳所屬太舊高速公司、交通信息通信公司對外投資管理不到位,國有投資600萬元面臨損失風險。2015年7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山西省交通運輸廳調查。2017年2月,山西省交通運輸廳黨組給予7名責任人警告、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等處理處分。

二十、山西省太原市沙溝社區居委會涉嫌違規使用項目經費問題

審計發現,2013年至2015年,太原市沙溝社區居委會等在“城中村”改造期間,在項目經費中違規開支餐費、發放獎金等600多萬元(審計期間退回450萬元)。2017年5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太原市紀委調查。2017年8月,太原市萬柏林區紀委給予2名責任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十一、甘肅省榆中縣有關人員涉嫌弄虛作假騙取社保基金問題

審計發現,2015年,榆中縣岳紅霞等3人涉嫌偽造異地住院病歷和發票等,騙取新農合醫療基金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資金。2017年1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甘肅省公安廳調查。2017年8月,榆中縣人民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判處岳紅霞等3人8個月至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追回全部被騙資金,並處罰金共4萬元。

二十二、廣州新市醫院投資人林俊傑涉嫌違規侵佔醫院資金等問題

審計發現,2010年至2017年,林俊傑涉嫌長期以“借用”名義違規侵佔醫院資金,該院還存在大量使用來源不明的醫療器械等問題。2017年7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廣州市衛計委調查。2017年9月,廣州市衛計委責令林俊傑歸還侵佔資金7000多萬元,對新市醫院予以警告。

二十三、陜西省西安市3家醫院涉嫌違規分包診療業務問題

審計發現,2011年至2017年,中鐵一局集團西安中心醫院、西安都市醫院、周至烈貞眼科醫院等3家醫院涉嫌違規對外分包部分科室等。2017年,審計署將相關線索移送陜西省衛計委調查。2017年9月,西安市、蓮湖區、周至縣衛計委共沒收上述醫院違法所得150多萬元、罰款4.8萬元,對其中兩家醫院負責人給予嚴重警告等處分。

二十四、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眼科原副主任李平華涉嫌利用職權謀利問題

審計發現,2011年至2015年,李平華涉嫌違規幫助一公司承攬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眼科耗材供應業務,並接受該公司安排旅遊等好處。2017年3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重慶市衛計委調查。2017年4月,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給予李平華警告、免職等處理處分。

二十五、安徽日報報業集團及所屬企業涉嫌違規處置資産問題

審計發現,2012年至2014年,安徽日報報業集團及所屬新安傳媒公司、安徽商報社,涉嫌違規將抵頂廣告收入的手錶、手機、汽車等用於送禮、發放福利、低價處置等。2016年6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安徽省委、省政府調查。2017年5月,安徽省紀委給予安徽日報社黨委委員、新安傳媒公司原董事長張望梅等2名責任人撤銷黨內職務、警告等處分;追回違紀所得119.7萬元。

二十六、陜西省榆林市水務局原副局長安舉強涉嫌違規兼職取酬及從事營利性活動問題

審計發現,2011年至2013年,安舉強涉嫌違規在一些單位兼職,並私自承攬水利工程謀利。2016年12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陜西省紀委調查。2017年7月,榆林市紀委給予安舉強黨內警告處分,對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二十七、重慶市雲陽縣水務局違規辦企業謀利問題

審計發現,2005年至2015年,重慶市雲陽縣水務局挪用公款設立公司,並依託行政權力獲取收入2800多萬元,部分用於吃喝送禮等。2016年8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重慶市紀委調查。2016年10月,雲陽縣監察局給予6名相關責任人警告、記過、調離崗位等處理處分。

二十八、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樺川縣農業局場縣共建辦原副主任周文學涉嫌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

審計發現,2011年至2015年,周文學涉嫌以其子名義成立公司,違規依託經營項目獲取財政資金670多萬元,其中扶貧資金116萬元。2017年4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黑龍江省紀委調查。2017年8月,樺川縣紀委、監察局給予周文學留黨察看1年、行政撤職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等處分。

二十九、江西省上饒縣紀委原書記童曉聞等人涉嫌公款私存問題

審計發現,2012年至2016年,童曉聞等人涉嫌將690多萬元罰沒收入私存私放。2017年4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江西省紀委調查。2017年7月,江西省紀委給予童曉聞等6名責任人嚴重警告、警告和誡勉談話等處理處分。

三十、甘肅省靜寧縣農村供水工程管理總站原站長方俊賢涉嫌挪用公款問題

審計發現,2010年至2014年,方俊賢涉嫌挪用農村供水項目工程款15萬元進行營利活動。2017年6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調查。2017年11月,甘肅省靜寧縣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方俊賢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沒收挪用資金及孳息。

三十一、陜西省有關單位16名公職人員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審計發現,2013年7月,陜西省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寶雞市工傷保險事業管理處、渭南市工傷和生育保險經辦處等3個單位的16名公職人員涉嫌公費旅遊、多報差旅費等。2016年6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陜西省紀委調查。至2017年6月,其中14名責任人被給予警告、誡勉談話等處理處分。

三十二、53家企業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

審計發現,廣東今來藥業有限公司等53家企業涉嫌通過虛構銷售業務、虛增藥品售價等方式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80多億元,造成稅款流失34億多元。2015年12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國家稅務總局調查。至2017年1月,29名涉案人員被處以2年(緩刑3年)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共處罰金40萬元。

三十三、5家商貿企業涉嫌套取黃金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

審計發現,2014年至2015年,陳輝等人控制的5家商貿企業涉嫌通過黃金交易套取增值稅專用發票20多億元用於對外虛開,造成稅款流失1.79億元。2016年6月,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國家稅務總局調查。2017年8月,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虛開增值稅發票罪判處陳輝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全部財産,其他5名涉案人員分別被處以2年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共處罰金90萬元。

三十四、山東省日照天橋貿易有限公司涉嫌弄虛作假向境外非法轉移資金問題

審計發現,2015年,日照天橋貿易有限公司涉嫌通過虛構轉口貿易等方式向境外非法轉移資金1500多萬美元。2016年,審計署將此線索移送外匯局調查。2017年4月,外匯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290多萬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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