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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2018-01-12 20:0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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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月12日電(記者 劉慧 王都鵬)證監會近日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其中包括:4宗內幕交易案,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

4宗內幕交易案中,一是楊某棟係博匯紙業定向增發及利潤分配事項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林安與楊某棟存在見面接觸,聊天過程中楊某棟提起博匯紙業可能會增發,後林安控制使用其本人證券賬戶和“劉某”賬戶買入“博匯紙業”近77.6萬股,獲利約301萬元。林安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山東證監局決定沒收林安違法所得約301萬元,並處以約301萬元罰款。

二是黃某嶸係科達股份擬收購多家公司股權這一內幕信息的知情人。胡建東與黃某嶸關係密切,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胡建東控制使用“胡某淑”等3個賬戶買入“科達股份”超過84.3萬股,沒有違法所得。胡建東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胡建東處以60萬元罰款。

此外,新疆證監局處罰了劉小萍內幕交易“新賽股份”案,浙江證監局處罰了胡鳴一內幕交易“錢江生化”案。

1宗證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案中,李大偉于2015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8日期間擔任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陽路證券營業部經理。從業期間,李大偉操作“李某梅”“陳某春”及“趙某松”賬戶交易股票,沒有違法所得。李大偉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山西證監局決定對李大偉處以10萬元罰款。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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