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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全力排查監管制度漏洞

2018-02-01 08:0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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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全力排查監管制度漏洞——
多舉措補監管短板 防風險建長效機制

2017年“補短板”舉措,規章制度雖多但不雜,呈現出了完整的體系性。總體來看,針對銀行業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新問題,銀監會一共補充了41項針對特定機構和具體業務的規章制度,重點規範銀行業存在的突出風險和問題

2018年首月,銀監會密集出臺“補短板”監管政策,讓市場再度感受到了監管防範風險的決心和效率。

2017年2月份,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上強調,要及時彌補監管短板,做好制度監管漏洞排查工作,參照國際標準,提出明確要求。對銀行業來説,及時彌補監管制度短板,才能構建起防控風險的長效機制。

從源頭上防範風險

彌補監管制度短板是從制度源頭上防控金融風險的根本舉措。

2017年4月份,銀監會印發《關於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主動披露彌補監管制度短板的26個項目,明確政策方向,引導銀行業自發優化業務結構。隨後,結合銀行業風險特徵、突出問題導向,銀監會又研究補充了若干項彌補監管制度短板項目。

梳理相關措施,目前大部分規制已陸續出臺或公開徵求意見。經過一年努力,當前“補短板”成效已初步顯現,並持續釋放。

銀行業“脫實向虛”初步遏制,2017年銀行業新增貸款佔新增資産比例明顯上升,商業銀行同業資産、負債自2010年以來首次收縮,銀行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增速加快,鏈條縮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違法違規情況明顯減少。自2017年下半年以來,同業、資管、理財等跨區域、跨市場、跨機構重大案件得到初步遏制。一些金融監管盲點與空白點開始有章可循,如網絡借貸信息仲介、公款存儲、校園貸、慈善信託等領域的監管制度空缺得到了及時填補。

銀行風險和合規意識得到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始主動調整業務經營模式,防風險自覺性、能動性有所提高。一些銀行已經降低風險偏好,一些銀行已經清理並壓縮通道業務,還有一些銀行開始主動著手解決歷史遺留的“老大難”問題。

重點聚焦七大領域

回顧2017年“補短板”舉措,規章制度雖多但不雜,呈現出了完整的體系性。總結來看,針對銀行業出現的新變化新情況新問題,銀監會一共補充了41項針對特定機構和具體業務的規章制度,重點規範銀行業存在的突出風險和問題。

具體來看,一是股權監管。以完善公司治理這個“牛鼻子”為突破口,監管重點放在隱形股東、股份代持、入股資金來源不實、違規開展關聯交易、利益輸送以及濫用股東權利等方面,使股權最終受益人透明化,真正承擔起股東的最終責任。

“現代銀行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公司治理制度,當前我國銀行的公司治理已經比較完善,但也有一些新的、深層次問題需要解決,比如銀行高管層如何有效發揮作用,又比如如何提升銀行系統從業人員素質,包括合規經營理念、風險底線意識等。”中國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表示,過去一段時間銀行業追求規模和效益,對相關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有所放鬆,出現了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和案件。“健全公司治理是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何海峰説。

二是跨業金融産品。針對跨市場跨行業金融産品存在的監管套利及監管空白等問題,從委託貸款、銀信合作、交叉金融産品及表外業務等方面加以規範,要求足額計提資本和撥備,減少嵌套與通道,控制資金流向、加大杠桿、拉長鏈條和監管套利等行為。

補短板的第三個重點工作就是治理資産管理業務。針對資産管理業務快速發展中存在的結構複雜、剛性兌付、期限錯配以及各類産品監管標準不統一等問題,配合人民銀行制定金融機構資産管理業務統一規則。同時,研究制定理財及信託業務監管配套細則。

四是流動性風險。在借鑒國際標準的基礎上,引入新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和工具,降低過度依賴短期同業批發融資和嚴重期限錯配的銀行機構、特別是中小銀行的流動性風險。要求商業銀行建立集中提款應急機制,開展流動性風險壓力測試,制定處置預案並開展模擬演練。

五是信貸質量。針對分類不準確、多頭授信和過度授信等幾個“老大難”問題,研究制定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聯合授信管理以及資産風險分類等相關規則。

六是資本監管。銀監會始終把資本作為防控銀行風險的主要監管工具。針對部分銀行業機構,如政策性銀行及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在資本監管方面長期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約束力不強的問題,專門制定發佈了針對這三類特定機構的監管制度。

“補短板”的最後一項是強化信息披露,銀監會重點強調提高透明度,加強市場約束,完善制度規定。例如,對網絡借貸信息仲介機構提出系統性的信息披露要求,並研究建立更全面更及時的銀行業機構信息披露要求。

加強監管注重方式方法

“我國銀行業風險總體可控,但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面臨若干重大挑戰。銀行業和監管部門務必保持清醒頭腦,絕不能盲目樂觀,務必充分認識當前銀行業風險和挑戰的嚴峻性、複雜性與長期性,務必做到心中有數、手中有方。”在2018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銀監會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説。

我國銀行業體量大、業務範圍廣,任何一項監管政策的出臺,都可能對市場産生很大影響。這對監管政策推進的方式方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加強與市場和機構溝通是關鍵方法之一。記者了解到,銀監會在規制出臺前,均開展全面調研,並徵求業界專家意見;發佈時配發相關文件,詳細解讀監管意圖;實施後追蹤政策影響,回應市場關切。據了解,在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吸收公款存款行為的通知》之前,銀監會就充分徵求了財政部、國資委等部委的意見。

同時,銀監會注重從全局出發,相關規章制度,不僅從銀行業角度考慮,還放在整個金融、經濟和社會大框架下統籌兼顧,充分評估各項制度對金融市場及實體經濟的影響。比如,制定銀信類業務的相關制度時,專門就其對股市、房地産等市場的影響開展認真全面的調研與評估,積極與其他宏觀管理部門及監管部門溝通,以便把握好發佈時機。(記者 錢箐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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