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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將提高

2018-02-06 10:14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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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社廳等四部門近日印發《關於工傷保險省本級統籌浮動費率管理的辦法》,2018年1月1日起,省本級參保單位實施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辦法。費率最多下浮50%,預計為企業減負近1.2億元,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到提高。

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2018年1月1日起,省本級參保單位實施工傷保險費率浮動辦法,每年浮動一次,首次浮動週期為2018年1月至12月底(12個月)。與新費率政策實施前相比,一年預計減少繳費1.18億元,惠及5000戶參保企業和63萬名參保職工。工傷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水平並不受影響,而且每年還會隨著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逐步調整提高。新政策旨在發揮工傷保險費率的杠桿作用,促進工傷預防工作,降低工傷保險平均費率。

新政策規定,“工傷保險支繳率”指標是以用人單位規定時期內“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扣除不予考核範圍的費用)”除以該用人單位“(按行業基準費率)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用”計算得出的比值。

根據國家規定,新政策將“工傷保險支繳率”作為主要浮動指標,按照支繳率指標值劃分為五個區間,分別對應于下浮兩檔(-50%)、下浮一檔(-20%)、基準費率、上浮一檔(+20%)、上浮兩檔(+50%),促使用人單位加強工傷預防。此外,新政策還將“安全生産標準化達標”作為費率浮動的優待因素,即“給予達標企業一個浮動週期的費率優待,達標一級的可下浮兩檔,達標二級的可下浮一檔”,鼓勵引導企業推進安全生産標準化、提高企業本質安全。(記者/蘇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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