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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環保廳下達首張“限批令”

2018-02-06 11:05 來源: 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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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獲悉,由於未按時按要求完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東方工業園區被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實施“區域限批”:暫停對該工業區的新項目審批。據悉,這也是省生態環境保護廳自成立以來下達的首張“限批令”。

“此前,環保部門曾多次督促指導,要求加快東方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但推進效果不佳。”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水環境管理處負責人陳清波向記者介紹説,按照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省政府印發的《海南省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要求,2017年年底前,工業集聚區應按規定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總排污口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暫停審批核準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而東方工業園區並未按時按要求完成相關建設,因此,省生態環境保護廳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辦法(試行)》對該園區實施區域限批,並限期6個月完成整改。

“限批期間,各級環保部門暫停東方工業園區內除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保護工程等之外的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新、擴、改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環境影響評價處負責人符朝輝表示,環評審批是項目落地的“通行證”,沒有環評,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按要求,東方市政府需儘快制定整改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加快東方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及污水收集等相關設施的建設,在污水處理廠總排污口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加強監管廢水主要污染物和特徵污染物排放,以確保園區污水得到有效處理、達標排放。

採訪中記者了解到,污水處理設施處於“缺位”狀態或建設滯後,是不少産業園區存在的“通病”。省生態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毛東利認為,這一現狀與當地環境治理保護觀念不到位密切相關。“實施區域限批只是手段,並非目的。根本目的是希望通過區域限批對園區形成嚴厲的倒逼機制,解決一些地方環保‘説起來重要、喊起來響亮、做起來挂空擋’的問題。”毛東利解釋説。

去年9月,省委七屆二次全會通過的《中共海南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譜寫美麗中國海南篇章的決定》,以具體舉措,用實際行動對中央環保督察和國家海洋督察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立行立改、標本兼治;進一步用制度性安排鞏固生態立省建設成果,促進全省上下轉變發展理念、轉換發展動力、轉型發展方式,推動環境保護與生態文明建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現代化。今年的省政府工作報告中也明確“必須以最嚴謹的規劃、最嚴格的措施、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海南生態環境只能更好、不能變差”。(記者周曉夢 通訊員周海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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