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財政部 稅務總局發佈公益性捐贈稅前結轉扣除政策

2018-02-26 15:51 來源: 財政部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為落實公益性捐贈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政策,進一步鼓勵支持公益性捐贈行為,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5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政策規定。一是明確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未在當年稅前扣除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進一步加大對公益性捐贈的稅收支持力度;二是明確結轉扣除的具體計算方法、當年扣除限額規定、結轉扣除順序等事項,便於納稅人更好的理解和遵從;三是明確政策執行時間自2017年1月1日起,確保納稅人在今年5月底前進行的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即可享受結轉扣除政策。同時,為最大限度保障納稅人權益並做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銜接,《通知》規定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未在2016年稅前扣除的部分,也可按《通知》規定執行。

上述公益性捐贈結轉扣除政策的出臺實施,將進一步加大對公益性捐贈行為的稅收政策支持,有利於我國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