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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制度設計補齊快遞業“短板”

2018-02-28 07:37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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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行政法規立法解決制約行業發展體制機制問題——
以制度設計補齊快遞業“短板”

2月2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快遞暫行條例》和快遞業發展相關情況吹風會,國家郵政局局長馬軍勝、國務院法制辦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長張建華就快遞業發展情況、快遞暫行條例制定等話題進行了回應。馬軍勝表示,前不久,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快遞暫行條例草案,快遞業首次行政法規立法工作完成。

快遞業迅猛發展全年“不打烊”

“快遞業是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産業,也是推動流通方式轉型、促進消費升級的現代化先導性産業。”馬軍勝表示,近年來,我國快遞業實現了由小到大的迅猛發展。

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快遞業務量超過400億件,是2007年的33.4倍,年均增長達42%;業務收入接近5000億元,年均增幅達30.6%。全國快遞企業已達2萬多家,快遞日均服務用戶超過2億人次。

數據顯示,今年春節假期,快遞單日業務量從此前的“億件級”陡然降至不足千萬件。根據此特點,多家企業堅持“有一單,接一單”,確保了消費者的快遞服務。然而,還是有不少人抱怨春節期間的快遞變慢了。對此,馬軍勝表示,快遞業的春節期間運行模式,跟交通運輸的春運模式截然不同。春運模式基本上是越到春節業務量越高,而快遞業基本上是“馬鞍形”的,春節期間的快遞需求有所減少。面對相對少的業務量,快遞企業需要權衡業務需求、用戶以及對“快遞小哥”的人文關懷問題,適時做一些調休安排符合情理。

條例立法契合快遞業發展實際

馬軍勝表示,我國已經是名副其實的快遞大國,但隨著資源要素不斷集聚、服務網絡不斷延伸、服務能力不斷增強、業務規模不斷擴大,快遞業也面臨一些現實問題,亟須通過立法予以解決:一是快遞業發展還面臨一些實際困難,如快遞末端網點的辦照成本較高、快遞車輛通行難、快遞基礎設施薄弱等;二是快遞安全形勢比較嚴峻,危害公共安全和用戶信息安全的情況時有發生;三是快遞市場經營秩序不夠規範,業內普遍實行的加盟經營模式中存在服務質量相對較低、責任界定不清的問題,對快件損失賠償的爭議較多。

為解決這些問題,條例做了很多制度性設計。比如,為了統籌考慮快遞大型集散分撥中心基礎設施用地難的問題,條例從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角度做出了保障性安排;對車輛通行難、進門投遞難的問題,條例也根據實際需要作出了具體規定,從制度上破解“最後一公里”難題;條例還支持在重點口岸建設進出境快件分撥中心,鼓勵快遞企業在境外開辦服務機構,開展跨境業務。“這些制度安排對於促進快遞業發展、解決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都有基礎性作用。”馬軍勝説。

立法過程權衡各方利弊

據了解,快遞暫行條例的效力僅次於郵政法,高於郵政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是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的上位法。張建華表示,在快遞暫行條例立法過程中,始終注意把握3個方面的指導思想,一是把促進快遞業持續健康發展作為立法的重點,著重解決制約行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釋放制度紅利;二是在制度上牢牢守住安全底線,保障公共安全和用戶信息安全;三是規範快遞秩序,完善快遞服務規則,理順法律關係,使企業用戶形成明確的法律預期,引導企業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在寄遞過程中,危險物品和違禁物品的情況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安全問題是我們在快遞暫行條例立法過程中著重考慮的問題。”馬軍勝表示,快遞的特點是點多、線長、面廣,在運作過程中有人貨分離、遞送便捷的優勢,但也給個別不法分子利用快遞渠道進行違法犯罪留下了機會,“在條例立法的過程中,我們注重在提高人防、技防、物防的基礎上,著力優化、實化、細化快件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