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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東部城市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劃的通知

2018-03-08 15:22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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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
東部城市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劃的通知
發改辦西部〔2018〕230號

內蒙古自治區、黑龍江省、廣西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自治區、新疆自治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杭州、福州、青島、廈門、寧波、蘇州、煙臺市對口支援(經濟協作、合作交流、扶貧)辦公室,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邊自治州發展改革委: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強化舉措推進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根據東部有關城市上報的2018年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工作計劃和西部發展實際需求,綜合考慮西部各省(區、市)幹部總量、2017年度人才培訓組織管理情況等因素,我委研究制訂了《2018年東部城市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劃》(附件1)。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西部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要認真組織參訓工作,培訓名額要向邊遠、貧困和基層一線等人才培訓薄弱的地區和單位傾斜。原則上省(區、市)直機關單位不安排人員參加培訓,邊遠貧困地區名額一般不少於50%,地市、縣、鄉的名額一般不少於60%。要繼續加大對重點地區的支持力度,優先安排“十三五”期間國家重點支持的地區人員參加培訓。請嚴格按照上述要求編制培訓計劃分配方案,填寫培訓計劃分配表(附件2),並於3月5日以前報我委西部開發司審核同意後下發執行。西部地區各級發展改革委要精心挑選工作熱情高、有發展潛力及業務對口的幹部參訓,確保培訓指標足額使用,並督促學員嚴格遵守學習紀律,按規定完成培訓任務。

二、東部城市要精心組織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培訓課程的專業性、針對性和實用性,落實好培訓工作專項財政經費。西部地區參訓人員除往返交通費用由派出單位負擔外,其他費用原則上由承擔培訓任務的東部城市統籌解決。東部城市因特殊情況另有要求的,應提前通知。培訓單位要認真做好考勤管理,及時填寫培訓情況反饋表(附件3),確保于培訓結束後1個月內報我委西部開發司備案。東部城市有關部門應在培訓開班前1個月,向西部地區有關方面發出辦班通知。由於客觀原因需要變更培訓班次和時間的,應提前通知培訓生源所在地區,並將變更情況通知我委西部開發司。

三、各有關省(區、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對口支援(經濟協作、合作交流、扶貧)辦要進一步加強溝通交流,加強對培訓工作的領導和管理,不斷創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對口培訓工作按計劃組織實施。我委將加大監督檢查工作力度,適時對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年末對各地培訓組織管理情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安排下一年度培訓計劃的重要參考。

聯絡人:王世涌 孟陽

電 話:010-68504120 68504101

傳 真:010-68504528

郵 箱:mengyang@ndrc.gov.cn

附件:1.2018年東部城市支持西部地區人才培訓計劃

      2.***(省、區、市、新疆兵團)培訓計劃安排表

      3.***培訓情況反饋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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