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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月1日起調整多項民生保障待遇標準

2018-03-29 18:4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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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上海3月29日電(記者 周蕊)上海市人社部門29日發佈消息,上海將從4月1日起調整包括職工醫保年度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醫保個人賬戶計入標準、工傷保險相關待遇、失業保險金、就業補助等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標準。其中,醫保封頂線從46萬元提高到51萬元。

從4月1日起,上海失業保險金最高標準從1660元調整到1770元,增加110元。

與此同時,醫保封頂線和個人賬戶計入標準也再度提高。隨著4月1日起進入2018醫保年度,2018醫保年度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46萬元提高到51萬元,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仍由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同時,為減輕參保人員費用負擔,今年4月1日起,上海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配的胰島素注射筆用針頭納入醫保支付。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方圓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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