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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下放高職院校職稱評審權

2018-04-03 19:1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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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南京4月3日電(記者 劉巍巍)記者3日從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省近日下發《關於下放全省高職院校教師職稱評審權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從今年起,面向全省所有高職院校下放教師職稱評審權。

據江蘇省人社廳副廳長朱從明介紹,此項改革涉及全省高職院校90所,專任教師4.73萬人。這是繼2017年下放本科院校教師職稱評審權基礎上,江蘇高等教育領域職稱制度改革的又一突破。

通知明確,今年起,向江蘇所有高職院校下放高等學校教師職稱系列(包括教學、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和實驗技術職稱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權。其他輔系列中級和初級職稱評審權一律下放,實行“以考代評”,按照規定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考試。具備其他輔系列高級職稱評審條件的,依申請下放。

各高職院校自主開展評審、自主頒發證書,經授權自主評審的職稱證書全省範圍內有效。對民辦高職院校職稱評審權下放一視同仁,授權民辦高職院校組建相應評審委員會,自主開展評審。

江蘇明確突出教育教學工作要求,如教授資格需具備近5年來系統擔任過2門課程全部教學工作,完成學校規定教學工作量;教學水平高,教學效果好,在全省本專業領域內有一定的影響;擔任省級以上團隊建設、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實訓基地建設主要成員1項以上等條件。注重專業實踐要求,如參評教授資格專業課教師需具備在企事業單位工作3年以上或在企事業單位實踐累計6個月以上等條件。

江蘇允許各高職院校結合自身發展需要,制定各具特色的評審條件,但不得低於省定標準規定的水平要求。

朱從明説,在下放評審權限的同時,江蘇加強高職院校教師職稱評審監管。嚴格各高職院校評委會評審範圍,超範圍評審的職稱一律無效。嚴格在核定的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自主開展評審,不得超崗位和超比例評審。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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