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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全面改革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

2018-04-04 10:26 來源: 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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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單純以考試成績論英雄
我省全面改革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

省教育廳4月3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江西省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試行)》。改革旨在扭轉單純以考試成績為主要標準評價學生的做法,通過試點探索和逐步推進,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於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

取消現行中考,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起,全省取消現行的統一中考,將初中畢業、高中招生“兩考合一”統一規範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高中招生錄取的依據。

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中的信息技術教育等13個學科。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採取書面考試;物理、化學、生物採取書面考試與實驗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體育與健康採取現場測試;信息技術採取操作考試;音樂、美術採取過程與終結性考查相結合的方式。

考試實行隨學隨考隨清,原則上安排在學年末進行,其中招生錄取計分科目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份進行。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自主命題,其中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實行全省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場要求。

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依據和參考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起實施綜合素質評價,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和參考。評價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進行評價,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範養成和突出表現,充分反映學生的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

評價程序分為寫實記錄、遴選公示、錄入系統、形成檔案四個步驟,最終形成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由外省市轉學進入我省學校就讀的學生,其相關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由轉出學校出具證明材料並經轉入學校公示、審核後,進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為確保綜合素質評價的客觀公正,省教育廳將建立全省統一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

探索錄取計分科目“8+N”模式

採取先試點、再全面推進的原則,改革考試招生錄取模式。今年在全省所有縣(市、區)初一新生全面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上,全省遴選30個縣進行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改革試點。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全省全面開展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改革。

改革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將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納入錄取計分科目;鼓勵試點地區按照全面發展、負擔適度的原則,從地理、生物、音樂、美術、信息技術中選取部分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探索“8+N”模式;推進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使用,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和參考,沒有作為計分科目的學科,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

按照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記者 駱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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