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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開展2018年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推薦的通知

2018-04-10 12:58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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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8年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推薦的通知
工信廳裝函〔2018〕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落實《中國製造2025》總體部署,按照《智慧製造發展規劃(2016-2020年)》《智慧製造工程實施指南(2016-2020年)》的要求,現開展2018年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推薦條件

(一)項目實施單位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

(二)項目技術應處於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項目使用的關鍵技術裝備、工業軟體需安全可控。

(三)項目須符合《2018年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要素條件》(見附件1)要求,且具有較強的可複製可推廣性。

(四)項目須已投入運營,且在降低運營成本、縮短産品研製週期、提高生産效率、降低産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顯著成效並持續提升,具有良好的成長性。

二、推薦工作要求

(一)試點示範項目由項目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推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範項目一般不超過15項,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的試點示範項目一般不超過10項,中央企業項目通過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申報,申報企業對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推薦工作應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願原則。優先在新型工業化産業示範基地、工業穩增長和轉型升級成效明顯市(州)中,推薦基礎條件好、成長性強、符合兩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要求、開展多種模式試點示範的項目。優先推薦2015-2017年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未涉及行業的項目,優先推薦智慧製造綜合標準化和新模式應用支持的項目。推薦部門應加強對最終確定的試點示範項目的指導,並鼓勵對其發展智慧製造給予優先支持。

(三)請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推薦項目的優先順序填報智慧製造試點示範推薦項目匯總表(見附件3),並於2018年5月15日前將項目匯總表一式兩份、申報書一式五份及其電子版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有關2015-2017年已確定的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可在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戶網站下載查詢。

三、聯絡方式

聯絡人:夏鵬 王影  010-68205634/68205626

郵 箱:xiapeng@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長安街13號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司(100804)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18年4月2日

附件:1.2018年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要素條件

      2.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申報書

      3.2018年智慧製造試點示範項目推薦項目匯總表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