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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辦理如何便民、公正、誠信?——北京市相關部門解讀積分落戶申報工作

2018-04-11 18: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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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4月11日電 題:申報辦理如何便民、公正、誠信?——北京市相關部門解讀積分落戶申報工作

孔祥鑫、樊攀

11日,北京市發佈消息稱,北京將於16日正式啟動首批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北京市積分落戶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每年申請一次。北京市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按照“便民、公正、誠信”的原則,設計申報審核流程、細化指標解釋,確保政策在陽光下運行。

北京市積分落戶申報為何在辦法發佈一年後正式啟動?

2016年8月北京市發佈的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對積分指標和操作實施進行了原則性規定。一年多來,為落實好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做了大量準備工作:廣泛徵求專家學者及市區各部門意見建議;梳理指標間邏輯關係,確定操作實施方式;開發建設積分落戶在線申報系統,最大範圍實現部門間數據交換共享、聯審聯核等。

目前,北京已做好了2017年全年的基礎數據歸集準備,首批積分落戶申報工作定於今年4月16日正式啟動。

如何確保申報審核全程及結果公平公正?

積分申報審核主要依託在線申報系統進行,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對4個資格條件和9項積分指標涉及的數據審核能聯盡聯、能通盡通。申請人提交的大部分積分指標信息將通過13個市級部門、16個區及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部分國家部委共計30多家單位進行聯動審核、交互校驗,確保真實有效。各部門均通過系統記載的原始數據對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和積分情況進行比對,由系統自動判斷並計算積分。

此外,北京還建立落戶資格公示制度。在保護申請人隱私的前提下,對達到落戶分值的人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單位名稱和積分分值。

積分落戶申報為何要通過用人單位進行?

積分落戶涉及在京常住外來人口的切身利益,為規範管理,需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先期核實員工基本情況後統一申報。

北京實施積分落戶是一次全新的改革和探索,為規範辦理,提高效率,政策規定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即社保繳費單位統一進行申報。

積分落戶主要解決的是有能力、有意願長期在城鎮就業生活的人員落戶問題,申請人是否在京合法穩定就業、是否符合創新創業加分等指標要求,都需要引入對用人單位的評價。

今年沒有取得落戶資格的,明年還能重新申請嗎?

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當年未達到落戶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個資格條件,還可重新申請。

申請人如果想提前測一測自己的分數,可以登錄“北京市積分落戶服務專欄”,使用“積分模擬計算工具”進行自測。

此外,積分落戶作為一條新增的落戶渠道,與北京市現行的其他落戶渠道並行實施。積分落戶政策實施後,原有的其他落戶渠道不受影響。

什麼樣的住所可以按自有住所或租賃住所積分?

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規定,合法穩定住所指標中涉及住所的規劃用途均應為住宅類,且自有住所、單位宿舍應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對於上世紀90年代頒發的一些《房産所有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證書中沒有專門用途欄,但證書內附“北京市房屋登記表”中“房屋用途”欄中標明為住宅類,即表明房屋規劃用途為住宅。

申請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可以取得相應積分,但須在現場審核階段向區積分落戶服務窗口提交結婚證進行現場審核。尚未取得房屋産權證書的住房不能按自有住房填報積分。

201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在單位宿舍、租賃住所的連續居住年限,以申請人同期在京合法穩定就業年限計算,但是在申報系統中仍要完整準確填寫各階段住房信息,以便計算積分。2017年1月1日(含)以後的在京租賃住所信息,以北京市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為準。公租房的承租人和共租人應與産權單位簽訂租房合同並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平臺備案。借住親友家,未按規定備案房屋租賃合同的,不能按租賃住所積分。

當年取得積分落戶資格,因尚未在京確定落戶地址等原因暫時無法辦理落戶的,落戶資格予以保留。

申請人只有學歷沒有學位,或只有學位沒有學歷的,能否申請積分?

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規定,以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進行教育背景指標積分申請時,應兼具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也就是説,除大學專科(含高職)外,只取得學歷但未取得同等學位或只取得學位但未取得同等學歷的均不予積分。同一層次的學歷、學位,即使取得的時間不同或發證機構不同,只要獲取了“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驗證碼”、“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或經過學歷學位認證獲取了認證報告編號,就可以申請積分。

其中,以留學取得的學歷學位進行積分的,要提前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留學學歷學位證書進行認證;以國內學歷學位進行積分的,應登錄教育部學歷學位中心網站查看本人學歷學位備案信息是否與紙質證書一致,一致的要提前獲取“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驗證碼”和“學位證書電子備案編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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