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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變化”緣何引發“化學反應”?——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蹚出“方正”路

2018-04-16 18:1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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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哈爾濱4月16日電 題:“物理變化”緣何引發“化學反應”?——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蹚出“方正”路

新華社記者 管建濤

松花江畔春潮涌動,黑土地煥發勃勃生機。

從全國首批農村土地確權登記試點,到全國首批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黑龍江省方正縣不斷“嘗鮮”農村改革,嘗到了“甜頭”,品到了“鮮味”。

他們沒變!村裏人還是那些村裏人,村集體還是那個村集體。

他們又變了!農民成股民,腰包鼓了;資源變資産,村集體富了;集體的事,農民主人翁意識更強了。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本是“物理變化”,緣何引發了農村發展的“化學反應”?

農民“笑”了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的重大舉措。

清晨,64歲的老農王治銘早早起來收拾蔬菜大棚。

直腰歇氣的空兒,幾個鄰居在庭院裏聊天:“去年初分了前年的紅,今年快分去年的紅了吧?”

村民分紅得益於改革。

2017年,老王的存摺裏多了1104.47元錢。

錢不算多,但意義重大。活了大半輩子,老王第一次拿到村集體分紅。

王治銘是方正縣方正鎮建國村農民。2015年,方正成為全國第一批農村集體資産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縣。

“改革明晰了農民對村集體資産的股、權,農民可以按股持有、分紅。”建國村黨支部書記曹來軍説。

分多少股,因戶而異。“我家4口人,人口股4股,24.6畝地,土地股7.72股,總共11.72股。”老王小心翼翼地拿出包好的股權證,臉上露出笑容,“農民變成股民了!”

全縣農民已分紅527.66萬元,單戶最多分1500多元。

同一個村,每股分紅未必相同。方正縣很多村是合併村,合併前資産相差較多。為了避免不同屯、組的農民有爭議,一些村就以合併前的村屯為單位單獨核算集體資産。

為了讓改革惠及更多貧困群體,方正縣部分村屯還設立了扶貧股,為貧困戶二次分紅。

除直接分紅外,一些農民的集體股權還能抵押貸款。2017年會發鎮新華村農民湯治國就抵押股權貸款1.5萬元。目前方正縣開辦的新型抵押擔保業務貸款已達3.55億元。

“折股量化、分紅,實現了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的佔有權和收益權;股權抵押貸款,實現了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的抵押權和擔保權”。方正縣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站長王忠説。

集體“壯”了

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既要保障農民財産權益,又要壯大集體經濟。

和現在的滿臉笑容相比,3年前聽説“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時,王治銘“一百個不願意”。

黑龍江省土地面積較大,不少農民通過開荒增加一些耕地。以前大都是誰開誰種,村集體幾乎沒收費。

這次改革,方正縣本著規範集體資産經營活動的原則,對土地確權核準的新增資源收費,費用統一納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

“我和老伴一鎬一鍬開出來的3畝地,30多年都沒交費。這一改革,村裏還要收費,你説我能願意嗎?”王治銘當年情緒很大。

“農村土地是集體所有,後開荒的地也屬於集體。過去沒收費已造成集體資源資産流失和村民之間對資源佔有的不平衡,現在收費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村集體收入還會按股給大家分紅。”王忠的話消除了很多不解。

道理説清楚了,王治銘的態度也轉變過來了,“扣除拿出去的600元新增耕地承包費,分紅還能剩500多元呢”。

目前,方正縣新增資源收費已達1850萬元,全部納入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參與股份分紅。村集體分紅已達228.44萬元。35個股份經濟合作社經民主決議暫緩分紅,將部分盈餘用於償還債務、擴大生産和發展公益事業。

對新增資源收費,防止“少數人侵佔多數人利益”只是第一步,村集體經濟壯大還需解決經營收益問題。

方正縣67個村都已成立股份經濟合作社,開始以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身份,承擔集體資産管理、運營和維護的職能,農村經濟市場化步伐加快。

沉睡的資源變成有活力的資産。德善鄉安樂村利用“五荒”資源入股,投資建成休閒生態園,村集體年增收10萬元。

方正農村集體經濟逐步壯大。與改革前相比,全縣村級集體收入增長了2.7倍,負債村減少13個。

關係“清”了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要“形成既體現集體優越性、又調動個人積極性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

改革後當地很多幹部發現一個新現象:村集體的事,農民更上心了。

“村裏資産資源是集體所有,跟村裏的農民都有關係。但這個關係看不見、摸不著,好像跟誰關係都不大。”一位老農直言,以往不少農民把村集體的事當閒事,“不願意碰”。

“現在村集體資産人人有股、有份了,跟我有直接關係了。”王治銘説,“動集體的東西,跟動我自家東西一樣了”。

去年建國村通過公開競價出租兩台水稻收割機。有一位村民想疏通其他競價人壓價,被王治銘制止,“寧可得罪人也得站出來”。

産權改革調動了農民參與農村集體經濟運行的積極性,很大程度是因為明晰了農村集體資産經營管理的權、責。

改革前,很多地區是村委會代管村集體資源。改革後,“黨支部、村委會、新型集體經濟組織三駕馬車各司其職也是各負其責。”會發鎮聯濱村老支書鐘躍國説,現在權責清晰,集體經濟的事由集體經濟組織決定,基層黨組織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

改革“深”了

每次農村改革的直接原因可能不一樣,但根本目的都是解放和發展生産力,讓廣大農民共享改革和發展成果。

為什麼要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不改,一些集體資産流失、資源沉睡、資金閒置;不改,農民種地、務工增收乏力,增收渠道窄……

“生産隊時,幹活掙工分;家庭聯産承包了,自己的地自己種,但要交公糧;稅費改革不用交農業稅了,還有了補貼。”王治銘沒想到的是,“好事越來越多,現在村集體還能給分紅,集體股權還能抵押。”

農村改革逐步深化,無數個“王治銘”嘗到甜頭。

2012年土地確權,方正土地數量、權屬更清晰,土地經營權可以抵押貸款,為後續改革打了基礎。

如今,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又讓方正實現了“資源變資産、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

回頭看改革,並不順利。一些農民不理解、不支持;部分幹部有畏難情緒,思想懈怠;不穩定問題也易發生。

“持續推動農村改革,既要有敢為天下先的勇氣和魄力,又需要敢碰硬、動真格的決心和幹勁。”方正縣委書記董文琴説,我們不怕觸及矛盾,全力為改革清障。

包括方正在內的全國首批29個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已經結束,但改革事業未竟。資源資産如何發揮高效益?集體股權如何充分利用?方正仍在探索。

2017年全國又確定了100個試點單位,今年將增加到300個。一場為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制度支撐,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大幕已經拉開。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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