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四部門共促國有林場林區道路建設

2018-04-21 12:21 來源: 林業和草原局網站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近日聯合下發《關於促進國有林場林區道路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國有林場林區出行條件顯著改善,林下經濟交通服務支撐能力明顯增強,森林防火應急道路保障能力明顯提升,分工明確、權責清晰、運轉高效的國有林場林區道路建設養護體制機制基本形成。

《意見》提出,要明確道路屬性歸位,確定投資建設與管理養護方案,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共財政支持力度,構建層次清晰、功能明確、銜接順暢、發展可持續的國有林場林區道路體系。

具體包括:將國有林場林區道路總體劃分為社會公共服務屬性道路和林業專用屬性道路。社會公共服務屬性道路主要指連通林業局局址、保留居民居住的林場場部及主要林下經濟節點的道路,採用交通行業公路標準建設。林業專用屬性道路主要指連通管護站(含分場、工區和已搬遷撤並林場)、護林點的森林防火應急道路,由林業部門進行規劃、建設和管理。

通林業局址道路總體以三級及以上公路為主建設,通場部道路總體按照四級公路標準建設,對於連接居住人口規模較大的中心林場場部道路,以及順暢串聯多個林場場部的道路,可按照雙車道四級公路或三級公路標準建設,林下經濟節點外部連接道路總體採用三、四級公路標準,森林防火應急道路採用林區公路標準,並加強危橋危涵改造和安全防護設施建設。

通林業局局址道路由交通部門為主實施建養,對於部分有建養能力的林區或林場,可以充分利用林業部門現有機構和人員實施建養。場部、林下經濟節點對外連接道路由林業部門為主實施建養,對於不具備建養能力的林區或林場,建議由地方政府(或委託交通部門)增配相應人員實施,林業部門積極提供便利條件。森林防火應急道由林業部門實施建養。

《意見》明確,2018-2020年將重點支持場部通硬化路和國有林區林下經濟節點對外連接公路建設,實現每個保留居民居住的國有林場林區場部至少有一條硬化路對外連通,建設規模約2.2萬公里。按照平均每500萬畝林地安排30公里的標準,給予五大重點國有林區和西南西北國有林區主要林下經濟節點對外連接公路建設中央資金支持,建設規模約4000公里。(記者 劉倩瑋)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