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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試點個稅遞延商業養老保險

2018-05-02 20:3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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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福州5月2日電(記者 黃鵬飛)從5月1日起,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在福建省正式啟動。福建省財政廳2日介紹説,此次試點將對眾多納稅人帶來利好,並有助於提高福建對外來高層次、高技術、高收入人才的吸引力。

福建省財政廳當天召開的新聞通氣會稱,此次試點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是由保險公司承保的一種商業養老保險。納稅人購買符合條件的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的支出,可以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一定額度,對養老金賬戶積累階段的增值收益免稅,等個人領取時再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福建省財政廳稅政處主任科員林偉城介紹,試點的稅收優惠主要體現在繳費、投資收益、領取三個環節。在繳費時,投保人繳費支出可實現稅前扣除,減輕個人當期稅負;在積累環節的投資收益暫不徵稅;在個人領取環節,也可享受減免稅優惠。

“領取商業養老金收入時,其中25%可以直接免稅,剩餘部分按10%的比例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僅為7.5%。若扣除通脹因素,實際負擔更少。”林偉城説,以一位月收入2萬元的30歲投保人為例,如每月購買1000元稅延養老保險,並選擇資金配置到收益保底型賬戶,等60歲退休時選擇15年養老金的領取方式,則每年約可領取5.45萬元,累計節省稅金13.45萬元。

“由於高收入群體往往具有較高的商業養老保險需求,此次試點政策對高收入群體具有更強個稅減負效應。”林偉城説,這將有助於提高福建省對高層次、高技術、高收入人才的吸引力,同時有助於減輕未來財政養老支出壓力,進一步推進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建設。

據介紹,目前福建省財政廳已會同其他部門啟動試點工作,中保信等有關平臺也與地方基本完成對接,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相關産品目錄正在加速推進。下一步,福建省財政廳將加大政策宣傳,建立和完善單位扣繳、平臺登記以及稅務、銀行、商業保險機構之間的對接機制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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