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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保監會出臺辦法強化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

2018-05-04 20: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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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4日電(記者譚謨曉、李延霞)中國銀保監會4日發佈《商業銀行大額風險暴露管理辦法》,明確了單家銀行對單個企業或集團的授信總量上限,提高了單家銀行對單個同業客戶風險暴露的監管要求,旨在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加強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

據介紹,近年來隨著我國銀行業快速發展,銀行對客戶授信方式日趨多元化,客戶集中度風險呈現出一些新特點。借鑒國際監管標準,結合國內銀行業實踐,制訂統一、規範的大額風險暴露監管規則勢在必行。

具體來看,對於非同業單一客戶,辦法重申了商業銀行法關於貸款不超過資本10%的要求,同時規定包括貸款在內的所有信用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15%。對於非同業關聯客戶,辦法規定其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的20%。對於同業客戶,辦法規定其風險暴露不得超過一級資本25%。

辦法明確,考慮到部分銀行同業風險暴露超過了辦法規定的監管標準,辦法對同業客戶風險暴露設置了三年過渡期。商業銀行可在過渡期內逐步調整業務模式、分散同業資産、擴展客戶群體,無需簡單壓降同業業務總體規模。

辦法要求,銀行承擔信用風險的所有授信業務均納入大額風險暴露監管框架,包括六大類:一是貸款、投資債券、存放同業等表內授信業務;二是資産管理産品或資産證券化産品投資業務;三是債券、股票及其衍生工具交易;四是場外衍生工具、證券融資交易;五是擔保、承諾等表外業務;六是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信用風險由商業銀行承擔的其他業務。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辦法的實施有助於引導銀行回歸本源、專注主業,弱化對同業業務的依賴,將更多資金投向實體經濟。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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