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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全省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

2018-05-16 07:4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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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海口5月15日電(記者 吳茂輝)15日晚間,海南省人民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實行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通告》,自2018年5月16日0時起,海南在全省實行小客車總量調控管理。

《通告》實行調控管理的機動車範圍為小客車(小型、微型載客汽車)。自2018年8月1日0時起,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海南省小客車實行增量配額指標管理。單位或個人申請辦理小客車註冊、轉移及遷入變更登記的,應按照有關調控規定申請取得海南省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通過排號方式取得,其它小客車增量指標通過搖號或競價方式取得。

為做好各項工作銜接,自2018年5月16日0時起至2018年7月31日24時止,全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停受理小客車的註冊登記、轉移登記及遷入變更登記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于2018年5月16日0時前已正式受理但未辦結的小客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及遷入變更登記申請,可繼續辦理相關手續,無需申請辦理小客車指標證明文件。

惡意搶注小客車號牌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對弄虛作假、擾亂市場秩序的單位或個人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本《通告》發佈後,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工作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具體實施。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相關規定和實施細則在徵求各方面意見後公佈實行。

海南省公安交警總隊特別提醒,自《通告》發佈後發生的任何倒簽合同、變更發票或購車款(含訂金)支付憑證開具時間、發佈虛假信息等汽車銷售交易行為,導致車輛無法辦理註冊、轉移及轉入變更登記的,買賣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登記的,經查實後撤銷登記,並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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