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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8年“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候選人推薦工作的通知

2018-06-01 11:20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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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2018年“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候選人推薦工作的通知
財會〔2018〕14號

有關單位、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入選者:

為貫徹國家人才戰略,推動我國會計人才隊伍整體發展,財政部啟動了“會計名家培養工程”。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財會〔2013〕14號)規定,受財政部委託,中國會計學會將組織2018年“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候選人推薦工作,請各有關單位根據相關規定,認真組織,擇優推薦,確保推薦工作順利完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要求

經研究,2018年“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候選人推薦工作,通過以下途徑進行:

1.由具有會計學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負責組織。請各單位按照選拔條件和有關要求進行推薦,研究提出會計名家培養推薦人選,將推薦名單和有關材料報送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

2.非會計學博士授予權單位符合報名條件的候選人,應由3位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入選者推薦,經所在單位審核並按相關要求報送推薦材料。

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實行限額申報,每單位每年推薦人數不超過2人。

二、條件要求

會計名家培養對象推薦人選,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高,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社會責任感,有良好的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學風嚴謹。

2.會計學術造詣精深,成就突出,社會影響廣泛,有國內外同行認可的代表性學術成果及其他有影響的重要成果。

3.教學成績突出,長期活躍在會計教學和教育改革一線,有標誌性教學成果,對會計教育發展做出創新性貢獻。從事教學工作在15年以上或任會計學博士研究生導師8年以上。

4.推薦的會計名家培養對象年齡不超過55歲(出生日期在1963年6月以後)。

5.在同等條件下,曾獲得會計領域公認的國內外重大獎項、代表中國加入國際會計組織的人選,在推選中優先考慮。

三、資助與管理

(一)資助內容

1.資助、扶持會計名家培養對象開展學術思想的系統梳理、總結和傳播。組織出版相關文集、精品教材,製作經典公開課等,展示會計名家培養對象的優秀作品、重要成果;舉辦學術思想研討會,建設網絡宣傳平臺,宣傳會計名家培養對象的研究貢獻和奮鬥歷程,提高其知名度和社會影響。

2.資助、扶持會計名家培養對象開展會計理論與實務研究。委託或資助會計名家培養對象承擔重大研究課題,支持對我國現代化建設中面臨的重要會計實務問題進行研究;支持對提升我國在國際上會計話語權的方式和方法的研究;支持對完善會計理論具有貢獻的基礎性研究和創新性研究;支持對會計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問題進行研究。

3.資助、扶持會計名家培養對象開展研究基地建設。積極支持培養對象組建研究團隊,承擔重大科研攻關項目,通過基地建設帶動會計人才梯隊的合理構建;推動會計研究成果的可持續成長;打造會計理論與實務相結合的産、學、研戰略聯盟,推動會計研究成果的推廣應用。

4.資助、扶持會計名家培養對象參與國際交流合作。支持資助會計名家培養對象到國外著名高校、科研機構、會計組織進行交流訪問和合作研究,增強國際視野和溝通能力;推廣培養對象學術思想在國際上的傳播,推薦和支持會計名家培養對象參加重要國際會計組織,增強中國會計的國際話語權和影響力。

(二)資助方式

會計名家培養工程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給予支持,每位培養對象資助40萬元,資助期3年(第一年20萬元,第二、三年各10萬元)。經費的使用與管理按照財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三)考核管理

培養對象所在單位為會計名家培養工程項目依託單位,具體負責培養項目的過程管理,並對核撥的資助經費進行管理和監督。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負責組織對會計名家培養對象研究成果、參與重大活動、重要工作等方面情況和所承擔資助扶持項目的跟蹤了解、中期評估及期滿考核評價,合格者頒發相應證書。

四、推薦時間

請各單位在2018年7月15日前,按要求將《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候選人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報中國會計學會秘書處。

通訊地址:100045 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南街14號

電子郵箱:tianzhixin@mof.gov.cn

聯 係 人:田志心

電   話:010-68588667

附件:會計名家培養工程候選人推薦表

財政部
2018年5月17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