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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2018-06-17 11:20 來源: 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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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財法[2018]9號

部內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財政部門是財稅法律法規的起草者和執行者,肩負著普法的重要職責。為健全財政法治宣傳教育機制,紮實推進各級財政部門全面履行財政普法責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財政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法治宣傳教育的決策部署,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進一步明確各級財政部門普法任務,健全制度機制,加強督促檢查,深入推進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財政法律意識和對財政法律法規的認知感、遵從度,為財政工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堅持與財政管理實踐相結合,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並重,堅持上下聯動、密切協作,堅持創新方式、注重實效。

二、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一)建立普法責任制。

按照“誰執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的原則建立普法責任制,把財政普法作為推進法治財政建設的基礎性工作來抓。財政部由部黨組履行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對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總責,部黨組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負責。

財政部條法司從直接普法人轉變為普法組織協調人,負責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明確財政部普法責任清單。

財政部部內各單位作為財政普法工作責任部門,在財政管理、服務過程中,按照財政部普法責任清單要求,結合財政工作特點和對口服務預算單位的法律需求,負責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普及宣傳,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普法工作的直接責任人。財政部機關黨委負責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黨內法規等進行宣傳教育,機關黨委、條法司負責對憲法,辦公廳負責對保密法、檔案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條法司負責對立法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等,人教司負責對公務員法等進行宣傳教育。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結合自身業務,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宣傳教育。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結合當地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要求,明確本部門普法責任清單,確定內設機構普法責任和責任人員。

(二)明確財政普法內容。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學習宣傳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

突出學習宣傳憲法,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強化立法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範政府行政行為的法律法規。

強化學習宣傳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政府採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資産評估法、各單行稅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財稅法律制度,以及國有資産管理、財務管理等重大財政制度政策。

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增強廣大黨員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三)切實做好財政系統普法。

推進財政領導幹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制度化、規範化,堅持和完善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領導幹部法治講座、領導幹部法律知識培訓等制度,切實增強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健全完善財政幹部日常學法制度,創新學法形式,拓寬學法渠道,加大對財政幹部尤其是行政執法人員的法治宣傳教育力度,進一步增強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觀念。

(四)充分利用財稅立法過程開展普法。

在財稅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制(修)訂過程中,對社會關注度高、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要採取座談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律法規規章草案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説明相關制度設計,動員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法律法規規章出臺後,要及時通過本部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進行公佈,並在相關新聞媒體或其他渠道,以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解讀或者釋義,方便社會公眾理解掌握和執行。

(五)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

各級財政部門在處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扶貧資金監管、政府採購投訴處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規範管理、稅制改革等財政難點熱點問題過程中,要加強對地方黨政機關負責人、行政相對人、利害關係人以及相關重點人群的政策宣講和法律法規講解,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與法治宣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針對財政領域網絡熱點問題和事件,組織專家學者和執法人員進行權威的法律解讀,正確引導輿論。

(六)建立健全以案釋法制度。

財政普法要堅持與財政管理實踐相結合,使預算管理和財政執法的過程成為向對口服務單位和群眾弘揚財政法治精神的過程。建立健全以案釋法制度,建設財政領域案例庫,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引導、規範、預防和教育功能。針對影響面廣、適用性強的財政領域典型案例,部內各單位、各地方財政部門應當組織開展收集、整理、研究和發佈工作。

(七)創新財政普法方式方法。

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創新財政法治宣傳教育方式方法和平臺載體,積極探索微視頻、一圖讀懂××法、H5等新媒體新技術在財政法治宣傳教育中的深度運用,善於通過網站、微信、微博等途徑廣泛傳播財稅法律和政策。同時,充分利用國家憲法日、法律法規頒布實施紀念日等時間節點,組織開展集中普法活動,不斷增強法治宣傳實效。

三、組織領導

各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並切實加強對財政普法工作的領導,要充分認識普法責任制在推動法治財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建立和落實財政普法責任制擺上重要日程,及時研究解決財政普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人員、經費、物質保障,為財政普法工作有效開展創造條件。

上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下級財政部門普法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強化工作指導,確保財政普法工作取得實效。對責任落實到位、普法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一定形式的表揚;對責任不落實、普法工作目標未完成的單位,在一定範圍內予以通報。

各級財政部門要注重總結落實普法責任制好的做法,積極推廣財政普法好的經驗,加強溝通交流,發揮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不斷提高財政普法工作水平。

財政部
2018年5月28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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