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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結果首次發佈

2018-06-20 07:3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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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結果首次發佈——
污染防治取得成效 生態修復未達預期

6月19日,審計署發佈的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結果顯示,11個省份積極採取各種措施保護生態環境,取得了一些成效,包括生態環境保護有序推進,污染防治能力有所增強,生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等。

制度落實還須加碼

審計結果顯示,各級政府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2016年和2017年投入相關財政資金共2518.24億元,其中中央財政1722.12億元,地方各級財政796.12億元。

“從審計情況看,11個省份和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加強污染防治和生態修復,通過召開相關會議,制定或修訂相關制度,開展各類專項行動,落實河長制、湖長制等方式,有序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據審計署資源環境審計司負責人介紹,相關省份的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有所增強,水、大氣等污染治理階段性任務完成情況較好,生態環境質量得到改善。

審計也發現了一些問題,主要包括:一是開發管控不夠到位,生態修復未達預期。例如,有的地方小水電過度、無序開發問題較突出,有的還形成了生態破壞;有些開發區未經審批自行設立,有的還與基本農田或者禁止開發區域重疊,有些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不到位;持續整治的5個國家重要湖泊2017年水質仍為IV類及以下。二是污染治理還有一些薄弱環節。例如,跨區域、跨領域環境問題防控仍是難點,部分敏感區域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未按要求在2017年底前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個別城市垃圾填埋場或者焚燒廠超負荷運行;有些地方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儲存、轉運和處置不合規;有些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存在違規建設項目,有些飲用水水源地水質超標;地下儲油罐未完成防滲改造。三是部分生態環境保護資金和項目績效不高。例如,部分項目未按期完成,造成資金大量結存,有的項目建成後未發揮預期效益等。

“這些問題不利於長江經濟帶‘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戰略和最嚴格生態保護制度的落實。”上述負責人説。

湖泊治理受到關注

“小水電投資小、週期短、見效快,為解決無電缺電地區人口用電、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農民脫貧致富作出了歷史性貢獻。”審計署資源環境審計司負責人表示,但是,此次審計發現,有的地區小水電無序開發,強度過大,過多地考慮經濟利益而對生態保護重視不夠,對生態環境産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長江經濟帶有10個省份已建成小水電2.41萬座。負面影響主要包括:建設密度過大,有的未經環評開工建設,有的在已劃定的自然保護區內建設,有的生態流量未得到有效保障,減水脫流現象有所加劇,甚至造成了河流斷流。

此次審計還主要關注了國家重要湖泊污染治理情況。據介紹,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力度,積極採取措施保護湖泊生態環境,一方面,治理各類污染源,通過關閉搬遷污染企業、清理圍網養殖、治理畜禽養殖,截污、優化取水口、排污口設置,推動水污染防治項目建設等措施,大幅削減了污染物入湖量;另一方面,積極恢復自然生態,通過實施生態修復項目,退田還湖,打擊非法碼頭、非法採砂和飲用水水源地環保執法等專項行動,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部分湖泊的水質下降,有的湖泊生態得到改善,斷面水質得到提升,但本次審計也發現,持續治理的5個國家重要湖泊2017年的水質仍為IV類及以下,主要是總磷、總氮超標。

“這體現了湖泊環境治理具有複雜性、長期性的特點,有的湖泊由於入湖污染物長期累積,污染源頭控制不夠堅決,湖體與支流統籌治理不到位等,污染負荷依然較大,水質沒有明顯改善。”上述負責人説,鋻於湖泊治理的情況,財政部2017年發文要求對水污染防治專項工作開展績效評價,並按照考核結果進行獎懲。

相關整改積極推進

如何看待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大量結存的問題?審計署資源環境審計司負責人認為,此次審計發現的資金結存問題,主要是項目未按期開(完)工導致的,原因主要有:前期準備不充分,有些項目審批環節多,有的項目徵地拆遷難度大;有的項目技術標準不明確,有的項目工藝要求高,發生項目流標、項目設計變更;施工進展緩慢,有的項目施工組織不力,有的生態保護項目受天氣因素制約,冬季或雨季不宜施工,延遲了工期。造成項目建成後效果不佳問題的原因,主要是相關配套設施未建成,或設計運行條件發生變化,導致未能發揮預期效益。

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資金,是用於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各種資金的總稱,主要包括水污染防治資金、大氣污染防治資金、石漠化綜合治理資金、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重金屬污染防治資金、退耕還林還草資金等。

據了解,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並要求有關地方政府在整改期限截止後依法向社會公告整改結果。

“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採取措施進行整改。”上述負責人表示,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組織對小水電過度開發問題進行專項整改,相關地方對違規佔用岸線等問題已制定整改措施;已收回部分財政資金,關閉或拆除9個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的建設項目;淘汰10蒸噸以下(含)燃煤鍋爐275台。審計署將繼續跟蹤檢查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記者 姚進)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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