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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計劃每年培養3000名公費師範生

2018-06-22 09:36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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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類型以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為主,適當兼顧農村幼兒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重點為農村學校定向培養“一專多能”教師

未按培養協議規定履約從教的公費師範畢業生,5年內參加省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種公開招錄(聘)的,考核視為不合格

省教育廳等四部門聯合製定的《關於開展師範生公費定向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日前發佈。從今年起,我省改稱“免費師範生”為“公費師範生”,每年計劃培養公費師範生3000名,以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適當增加培養數量。

同免費師範生一樣,我省公費師範生的培養類型仍以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為主,適當兼顧農村幼兒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重點為農村學校定向培養“一專多能”教師。但公費師範生培養更加注重“定向”,今年將優先錄取本市(州)納入實施範圍縣(市、區)的生源,生源不足時,在全省生源中根據考生報考服務地誌願擇優錄取。2019年起,公費師範生培養計劃優先錄取本市(州)納入實施範圍縣(市、區)的本縣籍生源,生源不足時逐步擴大至全省生源,根據考生報考服務地誌願擇優錄取。

公費師範生不履約從教的違約成本進一步提高。根據意見,未按培養協議規定履約從教的公費師範畢業生,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不再享受公費師範生的相關政策,並須在違約處理決定公佈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退還免繳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並繳納違約金(按已享受免補費用總額的50%計算),超過時限須按每天1‰的比例繳納滯納金。此外,公費師範生違約行為還將納入個人誠信記錄、裝入個人檔案;5年內參加省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各種公開招錄(聘)的,考核視為不合格,單位不得予以錄(聘)用。2018年以前入學的公費師範生,仍按原培養協議和管理辦法執行。(記者 江蕓涵)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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