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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佈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

2018-06-30 18:19 來源: “發展改革委”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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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論壇上重要講話精神,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于6月30日以第19號令,發佈了《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以下簡稱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自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適用於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7年版)》同時廢止。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形勢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戰略舉措。本次修訂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充分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試驗田”作用,在對外開放方面繼續先行先試,探索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為更大範圍擴大開放、完善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積累可複製可推廣經驗。

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在全國負面清單開放措施基礎上,在更多領域試點取消或放寬外資準入限制。農業領域,將小麥、玉米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産外資股比由不超過49%放寬至不超過66%。採礦領域,取消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限于合資、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産冶煉加工與核燃料生産的規定。文化領域,取消演出經紀機構的外資股比限制,將文藝表演團體由禁止投資放寬至中方控股。增值電信領域,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原有28.8平方公里區域試點的開放措施推廣到所有自由貿易試驗區。

同時,參照國際標準,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主要列示股比和高管要求,實現了與全國負面清單可比對。為保持延續性,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在部分條目後,用括號標注了來自2017年版負面清單的有關內容。修訂後,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由2017年版95條措施減至2018年版45條措施。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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