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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重拳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

2018-07-10 15:2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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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7月10日電(記者 劉金輝)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9日發出通知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商品房銷售現場管理和監督,對違反規定的,將給予相關企業約談、限期改正、整改到位前暫停網簽、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進行處置。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河南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嚴厲打擊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嚴禁實行“零首付”購房,或採用“首付貸”“首付分期”等形式違規為炒房人墊付或者變相墊付首付款;嚴禁通過第三方在網簽合同約定價款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價外收取“團購費”“會員費”“信息諮詢費”等費用;嚴禁企業採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通知要求,房地産開發企業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必須將符合預售條件的樓幢一次性申報,嚴禁以分批、拆零等方式進行申報,拖延上市銷售時間。

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要嚴格按照已申報《商品房預售方案》中的時限對外公開銷售。無故更改、拖延開盤時間的,當地房地産主管部門可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限制項目網簽。對於弄虛作假的,將依法責令停止預售,撤銷商品房預售許可,並移交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各級房地産主管部門要在項目開盤銷售前,對房地産開發企業銷售現場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各種證件和許可證、銷售價格和銷控表、資金監管銀行名稱和賬號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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