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湖北省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級版

2018-07-30 09:00 來源: 湖北日報
字號: 默認 超大 | 打印 |

我省打造“放管服”改革升級版
逐步實現省級設定行政許可“零審批”

7月25日,省政府印發《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根據《意見》,我省將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聚焦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再取消或下放一批制約企業生産、投資經營活動和群眾辦事不便的行政權力事項。省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將逐步取消。

減!減!減!——項目審批等時限再減一半以上

《意見》提出,我省將逐步實現省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零審批”。

省編辦(省審改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審批事項分為中央依據法律法規設定的,和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設定的,目前打算把後者設定的審批事項逐步取消。目前,省編辦(省審改辦)已整理《我省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涉及省科技廳、省民宗委、省交通廳、省國防科工辦等6個部門,總計九大類15個事項。

這將是我省落實6月28日國務院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是湖北新一輪“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特色。

同時,我省還將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實現全省同一事項,無論在哪辦理,事項名稱、申請材料、辦理流程、法定辦結時限等基本要素完全統一。在開發區探索工業企業投資項目報建階段告知承諾審批制,探索“先建後驗”改革。對標浙江、廣東等改革先進省份,項目審批時間、企業開辦時間、不動産登記辦理時限都將再減一半以上。比如優化新開辦企業銀行開戶流程,2018年底前實現新開辦企業銀行開戶與設立登記同步申請、並聯審批。

權力不斷下放,基層接得住嗎——將實行過渡期制度 上下級均可審批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發現,針對前期“放管服”改革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意見》都進一步予以了明確。

有的地方反映,存在下放的權力接不住的問題。《意見》提出,上級部門要加強業務培訓和跟蹤指導,督導基層編制下放事項服務指南和審查細則,確保下放權力事項放得下、接得住;下級政府及其業務部門主動做好銜接工作,制定承接方案,提出監管措施;對確實存在承接困難的,實行過渡期制度,上下級審批部門均可受理審批。

上一輪改革中,我省部分地方都成立了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具體執行中,由於這個部門並非所有市州都有,相關文書要進一步向上一層級運轉時,還需要加蓋對應部門的公章。對此,《意見》明確,依法設立的行政審批局辦理的行政許可等事項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門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再加蓋本部門印章,杜絕重復蓋章。有條件的市縣和開發區,可按程序報請設立行政審批局。

新經濟形態管到什麼尺度——包容審慎監管 防止扼殺在萌芽狀態

如何讓市場包容發展充滿活力,又規範有序?《意見》提出,對新的經濟形態探索適合其特點和發展要求的審慎監管方式。

對看得準的,營造鼓勵創新、減少限制的發展環境,量身定制監管模式;對一時看不準的,先監測分析、包容發展,不管得過嚴過死,防止扼殺在萌芽狀態;對潛在風險大的,嚴格加強監管;對以創新之名行非法經營之實的,堅決打擊。《意見》還要求完善審管銜接工作機制。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厘清審批和監管權責邊界。探索建立審批與監管協調運行、審管互動交流、專項會商等工作機制,實現審批與監管即時銜接。(記者 陳會君 實習生 黃巧萌 通訊員 汪錦輝)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