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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工傷傷殘津貼漲6.5%

2018-08-21 09:18 來源: 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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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工傷傷殘津貼漲6.5%
從今年1月1日起發放,預計一至四級工傷平均傷殘津貼約為3482元

省人社廳20日公佈,2018年1月1日起統一調整全省工傷傷殘津貼,調整後預計全省一至四級工傷傷殘職工平均傷殘津貼約為3482元。

調整比例按照2017年全省月人均傷殘津貼的6.5%左右確定。今年調整“托底線”從上年的2486元提高至2732元。

調整對象包括兩類人:一是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傷殘津貼、在2018年1月1日後仍符合繼續享受傷殘津貼條件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二是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傷殘津貼的月標準時,同時按《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傷殘津貼之月起發放。

對今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滿75周歲及以上的一級至四級工傷傷殘人員,除了享受普遍調整的待遇,每人每月還將分別加發50元、100元,全年共計分別加發600元、1200元。

本年度調整提高的傷殘津貼額將從2018年1月1日起予以補發,所需資金按照《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渠道予以保障,在2018年9月底前足額發放到位。(記者 蘇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邊雋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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