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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佔用稅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2018-08-27 21:3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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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記者 鬱瓊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法(草案)》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這表明我國落實稅收法定原則進程再提速。

財政部部長劉昆27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説,耕地佔用稅對促進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大耕地保護力度發揮著重要作用。1987年4月,國務院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對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徵收耕地佔用稅。2007年12月,國務院公佈了新的暫行條例,提高了稅額標準,統一了內外資企業稅負水平,規範了徵收管理。

劉昆説,暫行條例施行以來,耕地佔用稅運行比較平穩。2008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徵收耕地佔用稅14177億元,年均徵收1418億元,其中2017年徵收1652億元。

劉昆説,從實際情況看,耕地佔用稅稅制要素基本合理,運行比較平穩,可按照稅制平移思路,保持現行稅制框架和稅負水平總體不變,將暫行條例上升為法律。

草案規定,佔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為耕地佔用稅的納稅人,依法繳納耕地佔用稅,佔用耕地建設農田水利設施不繳納耕地佔用稅;臨時佔用耕地應繳納耕地佔用稅,但納稅人在批准臨時佔用耕地期滿之日起1年內恢復種植條件的,全額退還已繳納稅款。

草案以各地區人均耕地面積為依據,分別規定了各地區每平方米耕地的差別化稅額,分為10至50元、8至40元、6至30元、5至25元四個檔次。

草案同時規定了減免耕地佔用稅的情形,草案規定國務院可以規定其他免徵或者減徵耕地佔用稅的情形,但應當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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