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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國務院大督查】尚未就業大學生寄存檔案“碰釘子” 督查組要求學校執行政策“實打實”

2018-08-31 16:32 來源: 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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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國務院第二十七督查組接到學生反映,咸陽師範學院不按國家規定為大四畢業生保存檔案,導致尚未就業、又想留在學校所在地就業的學生不得不將檔案先遷回原籍,找到工作後再將檔案遷回工作地,增加麻煩。督查組督查後,校方表示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執行國家規定。

音頻:

咸陽師範學院的大四畢業生小明(化名)今年7月畢業,因為尚未找到心儀的工作,想把檔案暫存在學校,等找到工作再轉走,沒想到卻在學校“碰了釘子”。他把遭遇通過網絡反映給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國務院第二十七督查組一到陜西,立即與小明取得聯絡了解情況。

小明:“他(校方)告訴我,最多幫我(把檔案)保留到12月底就必須遷走。”

督查人員:“如果不遷走,他會把檔案怎麼處理啊?”

小明:“如果我不遷走,檔案沒有固定的檔案存放室,檔案遺失後他們不負責。”

像小明一樣,畢業後想留在大城市工作,卻又暫時沒找到單位的學生不在少數。如果他們畢業後先從學校把檔案遷回原籍的人才中心,找到工作後再轉回單位所在的城市,徒增了一道程序,生出了不少麻煩。

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委2002年發佈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意見》規定:“對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檔案管理機構對保管其檔案免收服務費用。學校可根據本人意願,將其戶口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或兩年內繼續保留在原就讀的高校。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學校和檔案管理機構將其在校戶口及檔案遷回其入學前戶籍所在地。”顯然,咸陽師範學院告知畢業生“檔案最多保留到12月底”,與該《意見》中“檔案可以在原學校免費保留兩年”的精神不符。

帶著小明的質疑,督查組決定親自上門,到咸陽師範學院一探究竟。在學院提供的一份給畢業生的通知上督查人員看到,“12月底”的期限已經屬於“照顧性政策”,只有那些“已確定接收單位,相關手續仍在辦理之中”或是“參加了公務員、選調生、大學生村官考試已進入政審、體檢、公示環節”的畢業生才能將檔案暫存到12月底。未就業的學生檔案畢業時將直接派回生源地。

對此,咸陽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袁也解釋説:“既然已經畢業了,學生最好是帶走自己的檔案,因為每年畢業生比較多,院係的輔導員、管理人員有時候也調整,調整的過程中難免檔案交接不好出現問題。”

袁也表示,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未就業學生的檔案派回原籍,交給人才中心免費保管,也有利於人社部門掌握情況,引導就業。袁也説:“檔案提回去以後,地方政府的人社部門也容易統計哪些(學生)實質就業了,哪些沒就業,哪些沒很好地就業,也便於給他們組織培訓、引導就業、推薦崗位。”

學生有學生的難處,學校有學校的想法。督查組認為,既然白紙黑字有章可循,學校就應當換位思考、毫不含糊,以兩年為限,實打實地滿足學生訴求。督查組當場要求咸陽師範學院整改違規做法。

第二十七督查組成員吳凡表示:“希望咱們這邊多宣傳一下這方面的政策,比如檔案轉到原籍去有什麼好處,要跟學生講清楚。如果在你們的一些指導下,他們仍然選擇在學校裏保管他們的檔案,也希望你們給予大力的支持。”

咸陽師範學院接受督查組整改意見,表示將自查自糾,不折不扣地執行政策、抓緊整改。袁也表示:“一是要加大政策宣傳,讓所有管檔案的(工作人員)、所有畢業生都有所了解,也不至於在工作中出現‘一刀切’、和上級政策不符的情況;另外,下一步我們將把這些檔案轉到學校的檔案館,它畢竟是專業管檔案的單位,便於學生查閱,也便於更好地把這些檔案管好,不至於中途出問題。”(記者 劉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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