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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訂新增産業禁止和
限制目錄 將北京城市副中心單列管理

2018-09-26 18:0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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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6日電(記者 孔祥鑫)記者26日從北京市發展改革委獲悉,北京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北京市經濟信息化委、北京市商務委等22個相關部門對《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5年版)》進行修訂,做出73處修改,日前正式印發《北京市新增産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2018年版)》。

據介紹,新版目錄首次將北京城市副中心單列,對農林牧漁業、製造業、批發業等行業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強化分區域差別化禁限管理。

新版北京城市總體規劃明確了新的城市發展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兩翼中的一翼。對照新版總體規劃提出的空間結構,新版目錄將原“1+3”的分區域差別化禁限管理(“1”指適用於全市範圍;“3”指在執行全市層面措施基礎上,分別適用於城六區、城市發展新區、生態涵養發展區)調整為目前“1+4”的分區域差別化禁限管理(“1”指適用於全市範圍;“4”指在執行全市層面措施基礎上,分別適用於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區、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區,生態涵養區)。

新版目錄對高端製造業配套類産業予以細分支持。本次修訂注重從産業鏈條、綜合競爭力角度進行把握,區分傳統産業、新興産業的鏈條環節,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産業和環節予以細分支持,避免“一刀切”。如在製造業中,除東城區、西城區外,全市範圍內對研發、中試、設計、技術服務等非生産製造環節均細分支持,不再列入禁限;對新能源車整車、新能源專用關鍵零部件、工業機器人製造等鼓勵發展的重點産業不予禁限。

新版目錄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和城市運行,對符合區域佈局要求的城市運行服務保障産業,保留適當發展空間;對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社會關注度高的生産、生活性服務業予以細化修訂。如在農副食品加工、食品製造業中,對保障城市運行的食品製造不予禁限;在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中,對餐廚垃圾處理設施、再生資源回收分揀中心、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等保障城市運行項目不予禁限。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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