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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個稅這些變化,關係你的錢包

2018-09-28 21:27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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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28日電 題:10月1日起個稅這些變化,關係你的錢包

新華社記者韓潔、鬱瓊源

今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完成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大修。

新個稅法雖然自2019年1月1日實施,但部分減稅紅利卻從今年10月1日開始。10月1日起納稅人繳納個稅將面臨的這些變化,關係每個人的錢包。

變化一:“起徵點”從每月3500元上調至5000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2018年第四季度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和稅率適用問題的通知》,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通常所説的“起徵點”)統一按照5000元/月執行,並執行新的稅率表。

此外,對納稅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減除費用進行扣除。

“新個稅法的實施,進一步減輕了我們的負擔。”廈門金龍旅行車有限公司財務副經理王慧惠告訴記者,原先工資扣完“三險一金”等在3500元以下的員工不繳納個稅,實行新過渡期政策後,扣完三險一金在5000元以下的人都不用繳了。免繳個稅的人數增加了,到手的工資多了,大大提升員工的勞動積極性,對企業的發展帶來積極影響。

據測算,此次“起徵點”上調,廣大工薪納稅人將不同程度實現減稅,其中月收入在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可降低約49%。

廣西申龍汽車製造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宋樂廷算了一筆賬:按照原稅法規定,10月份企業代扣代繳的個稅約為6.92萬元,實施個稅新政後,預計代扣代繳的個稅約為2.71萬元,降稅比率達到了60.84%。

變化二:低稅率級距擴大 中低收入者受益最大

在上調“起徵點”的同時,10月1日新稅率表的執行,將給中低收入者帶來更多減稅紅利。

新個稅法保留了綜合所得適用3%至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但擴大了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

“這意味著,廣大納稅人都能不同程度享受到減稅紅利,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獲益更大。”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李萬甫説,對各單位財務人員來説,從10月1日起,需要重新調整個稅計算表公式,按照新稅率表計算扣繳稅金。

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財務部稅務科科長許羅強説,公司有3000多人在廣州繳納個稅,測算顯示稅率降低了、級距擴大了,九成員工都能享受到個稅紅利。“按我們公司的算法,我原來個稅每個月1000元左右,調整後會降到400多元,下降了五成多。”

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的財務工作人員周晃最近正忙著參加稅務部門開展的個稅新政培訓,並在調整公司的個稅計算表公式。“新個稅法的實施,大家實際到手的收入更多了,有利於企業職工的穩定性,聽到這個消息,大家工作也更積極了。”周晃説。

變化三:明年引入專項扣除將更大降負

新個稅法最受關注的降負“紅利”,是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新個稅法新設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可在申報納稅時予以稅前扣除,從而切實降低稅負。

對納稅人而言,專項附加扣除的引入,考慮到了個體差異,更有利於精準減稅。

“最大的感受是個稅制度設計得更加‘人性化’了,特別是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實際是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更加公平合理。”江西南華醫藥有限公司財務人員龔淑賢説。

實施專項附加扣除是一次全新嘗試,對納稅人的申報納稅和稅務機關的徵收管理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採訪中,不少企業財務人員希望國家能儘早出臺專項附加扣除的實施辦法,便於企業做好工作調整。

本月初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抓緊明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普通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和標準,確保扣除後的應納稅收入起點明顯高於5000元,並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後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今後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專項附加扣除範圍和標準還將動態調整。

變化四:享受更優化、便捷的稅務服務

9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組織召開了一場中央預算單位新個人所得稅法培訓會,圍繞個稅改革的背景、政策變化、過渡期政策、新稅率表、應用實例等內容進行講解輔導。

在北京西城區,記者了解到,當地稅務部門自9月17日開始,正按照稅源特點通過上門輔導、集中輔導等方式分行業組織專場培訓,類似培訓活動將在年底前持續開展。

新個稅法實施在即,很多人關心,稅務機關如何保證新稅制平穩實施?

記者了解到,目前,稅務總局充分運用現代信息化技術,提高辦稅效率,減輕辦稅負擔,確保將改革紅利不折不扣送至納稅人手中。

此外,稅務部門將與多部門實現第三方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減少納稅人提供證明材料,“讓信息多跑網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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