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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給符合條件的新就業高校畢業生發補助補貼

2018-10-17 15: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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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太原10月17日電(記者 馬曉媛)太原市近日下發通知,明確將為2018年度到該市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和高技能人才發放生活補助和租房補貼,符合五項條件的可申請。據悉,此次發放補助補貼申報時間從10月22日到11月30日。

這五項條件包括: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2018年1月1日後首次在太原參加工作,併入職太原市各類企業、市縣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以及中央、省屬駐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醫院等事業單位教學、科研、臨床一線崗位;畢業時間在2015年1月1日之後;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於3年的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取得本市戶籍。

通知明確,生活補助與租房補貼只可申請一項,其中生活補助的申請對象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學、教育部公佈的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和“雙一流”建設學科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租房補貼的申請對象包括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技師、高級技師。

根據通知,生活補助發放標準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碩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本科生每月1500元;租房補貼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本科生每月1000元,符合條件的技師、高級技師每月補貼1000元。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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