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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印發
《雲南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

2018-10-18 08:51 來源: 雲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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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雲南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

近日,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雲南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雲南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廳字〔2018〕2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全省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將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作為全省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加大轉變政府職能和簡政放權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為導向,圍繞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依申請辦理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推動審批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變革,著力打造“寬進、快辦、嚴管、便民、公開”的審批服務模式,最大限度減少企業和群眾跑政府的次數,不斷優化辦事創業和營商環境,切實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推動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黨的群眾路線貫徹到審批服務便民化全過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影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堵點痛點,用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把服務企業和群眾的事項辦理好,讓群眾成為改革的監督者、推動者、受益者。

——堅持改革與法治辯證統一。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著力破除審批服務中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快推進相關政策法規立改廢釋工作,構建更加系統完善、科學規範、運行有效、公平公正公開的審批服務制度體系。

——堅持放管並重、放管結合。協同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和監管方式創新,積極探索新型監管模式,落實監管責任,以更高效的監管促進更好地簡政放權和政府職能轉變,推動政府管理真正轉向寬進嚴管。

——堅持體制創新與“互聯網+”融合促進。強化互聯網思維,推動政府管理創新與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深度融合,推進審批服務扁平化、便捷化、智慧化,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

1. 進一步梳理完善省、州(市)、縣(市、區)政府部門和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權責清單,確保所有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職權進清單,清單內容根據法律法規的立改廢釋及時進行動態更新和調整。加強權責清單的剛性約束,所有平臺、場所對外公佈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職權必須基於權責清單,實現權責清單、行政許可通用目錄和辦事指南三統一。

2. 對全省公共教育服務、勞動就業服務、基本社會保險、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基本社會服務、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體育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清單進行完善和動態調整,進一步依法依規明確群眾和企業享受基本公共服務的條件、享受的待遇等,確保群眾方便快捷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3. 以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標準,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效能。合法合規的事項“馬上辦”。積極推行“網上辦”,凡與企業生産經營、群眾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審批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在線”,切實提高網上辦理比例。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外,各地區在線辦理事項數量2018年年底達到75%、2019年年底達到85%(省級不低於90%)、2020年年底達到95%以上。已在實體大廳辦理的事項,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補填網上流程。面向個人的事項“就近辦”,完善基層綜合便民服務平臺功能,將審批服務延伸到鄉鎮(街道)、城鄉社區等,實現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推動一般事項“不見面”、複雜事項“一次辦”,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原則上一次辦結;需要現場踏勘、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實行馬上響應、聯合辦理和限時辦結。全省分類分批集中公佈各級政府“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

(二)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

4. 進一步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減費用。優化審批流程,建立健全高效簡約的行政審批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根據審批事項複雜程度和風險程度明確各崗位職責權限,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般性事項在同一個部門內部的審批簽字流程不超過受理、審核、決定3個環節,簡單事項推行現場受理、現場審核、現場決定,避免層層審批、層層簽字。上一個審批服務環節已收取的申報材料,不再要求重復提交。沒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強制專家論證、聽證、培訓等全部取消。不得將任何社會團體的會員吸收、會費收取等活動以各種形式與政府審批服務關聯,不得在審批服務中推銷含書籍、報刊、影視製品、服務在內的各類商品,不得誘導企業和群眾以付費方式通過商業機構知曉應當公開或本人應當知曉的審批服務信息。

5. 統一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由省級各部門牽頭逐項編制本行業、本系統各級行政許可和其他審批服務的業務手冊和辦事指南。消除審批服務中的模糊條款,屬於兜底性質的“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等,應逐一加以明確,不能明確且不會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請。按照國家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的有關要求,科學細化量化審批服務標準,壓減自由裁量權,完善適用規則,推進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構建和完善形式直觀、易看易懂的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流程圖(表),實現網上可查、電話可詢,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清晰指引。

6. 探索制定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昆明市主城5個區和各州(市)政府所在市(區)要根據政務服務國家標準(GB/T32168—2015、GB/T32169.1—2015、GB/T32169.2—2015、GB/T32169.3—2015、GB/T32169.4—2015、GB/T32170.1—2015、GB/T32170.2—2015)探索制定包括政務服務場所空間管理、服務禮儀、辦事效率等的審批服務運行評價標準,建立相應考核評價機制。

(三)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

7. 嚴格執行全省保留證明材料清單管理制度。各級各部門在開展審批服務中,不得向企業和群眾索要清單之外的證明材料。各級政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工作方式,採取事中隨機核查、加大失信懲處力度等方式取代事前證明。對保留的證明,要加強互認共享,減少不必要的重復舉證。

8. 進一步對全省保留的證明材料進行精簡。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一律取消,能採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取消,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證明一律取消,能通過基本證照替代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通過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核實並打印的信息應作為辦理依據。對保留的證明材料組織合理性調查論證,需要修改法律法規的,及時提出修改建議,按照法定程序提請修改。大力推進省、州(市)、縣(市、區)之間,職能部門之間政務信息共享,從源頭上避免“奇葩”證明等現象。

(四)大力推行審批服務集中辦理

9. 完善軟硬體設施,加強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建設管理,全省縣級政府部門所有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審批服務事項以及水、電、氣供應等公用事業全部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優化提升各級政務服務大廳“一站式”功能,進一步推動審批服務事項進駐大廳統一辦理。將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後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實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務,實現“一窗通辦”。根據企業和群眾辦件頻率、辦事習慣,不斷優化調整窗口設置。對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建立健全部門聯辦機制,探索推行全程幫辦制。對重點區域重點項目可有針對性地提供個性化定制服務。在少數民族聚居地區,根據需要配備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人員,確保少數民族群眾辦事無障礙。

10. 實行“5+X”工作日模式。各地區要採取預約、輪休等辦法,為企業和群眾辦事提供錯時、延時服務及節假日受理、辦理通道。在春節等外出務工人員集中返鄉的節假日,要繼續開通婚姻登記、社會保險繳納、就失業服務、身份證辦理等與外出務工人員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

11. 健全縣(市、區)審批服務部門與同級監管部門及上下級部門間的工作協調配合機制。完善政務服務效能監督,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過程和結果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深化和擴大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整合優化審批服務機構和職責,州(市)級政府部門行政許可全面實現向1個內設科室集中。在129個縣(市、區)依法設立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行政審批局辦理的行政許可等事項具有法律效力,原主管部門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再加蓋本部門印章,杜絕重復蓋章。各部門業務網絡必須向行政審批局開放。

(五)著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

12. 整合信息網絡,打破信息孤島,統一明確各部門信息共享的種類、標準、範圍、流程,加快推進部門政務信息聯通共用。按照“整合是原則、孤網是例外”的要求,清理整合分散、獨立的政務信息系統,統一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構建網絡安全防護體系,實現跨部門跨地區跨層級政務信息可靠交換與安全共享,並依法依規向社會開放。完善網上實名身份認證體系,明確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印章的法律效力,建立健全基本標準規範,建立統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統一CA認證體系,實現“一次採集、一庫管理、多方使用、即調即用”。各級各部門審批服務系統儘快向各級政務服務機構開放端口、權限和共享數據,打通數據查詢互認通道,擴大公安、民政、住房城鄉建設、社會保障、稅務等重點部門數據共享範圍,實現對自然人和企業身份核驗、納稅證明、不動産登記、學位學歷證明、資格資質、社會保險等數據查詢需求。整合省級各部門信息建設資金資源和管理職能,探索建立統一的政務數據管理機構,加快實現全省範圍內“一平臺、一張網、一個庫”。除有特殊保密要求外,各業務部門原則上不再單獨建設審批服務業務平臺系統。探索對適宜的事項開展智慧審批,實現即報即批、即批即得。深度開發各類便民應用,推動更多審批服務事項通過互聯網移動端辦理。開展市民個人網頁和企業專屬網頁建設,提高網上辦事精細化水平。運用大數據精準分析和評估審批服務辦件情況,有針對性地改進辦理流程,讓辦事更快捷、服務更優質。加快推進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出入境證件、醫保社保、住房公積金等便民服務事項互聯互通、在線可查、異地可辦。以審批智慧化、服務自助化、辦事移動化為重點,把實體大廳、網上平臺、移動客戶端、自助終端、服務熱線等結合起來,實現線上線下功能互補、融合發展。

13. 加大非緊急類熱線整合力度,建設統一的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臺,推進“一號響應”“一站式服務”,除緊急類熱線和因專業性強、集成度高、諮詢服務量大確需保留的熱線外,包括“96128”在內的其他熱線原則上整合統一到“12345”政府熱線平臺,確需保留的熱線,要將接件受理、辦理情況等數據匯總到“12345”政府熱線平臺,實現數據共享。強化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功能,實行集中管理、統一受理、按責轉辦、限時辦結。

(六)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

14. 推進“證照分離”改革,紮實推進“照後減證”“證照同辦”。推進全省“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對試點地區部分行政許可事項,採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簡化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提高審批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強化準入監管等5種方式進行改革。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適時全面推開。

15. 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全省企業開辦時間不超過8個工作日,使企業最快進入一般性經營狀態。昆明、曲靖等地企業開辦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

16. 社會投資一般性建設項目,從申請核準(備案)到獲得施工許可全流程、各環節的政府審批時間在現有基礎上再壓縮一半以上,審批總時限不超過80個工作日。昆明、曲靖等地不超過50個工作日。全面推動在建設工程領域實行聯合勘驗、聯合審圖、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實行企業投資項目“多評合一”、並聯審批。

17. 對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項目推行承諾備案制。將“零土地”技改項目按純廠房建設項目、純設備技改項目、廠房建設和設備技改混合項目分類,將各環節全鏈條所涉及到的各個政府部門審批相關要求、標準逐一列出,制定一次性承諾事項告知單,企業承諾後政府部門不再審批,由事前審批制改為事中監管、事後驗收。

18. 推行區域集中評估。在各類開發區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一定區域內土地勘測、礦産壓覆、地質災害、水土保持、文物保護、洪水影響、地震安全性、氣候可行性等事項實行區域評估,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對引進企業,要提前告知紅線、有關許可條件、流程。不觸及紅線、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活動政府不再審批,推動行政審批服務從處理具體事項的細則式管理轉變為事先設置安全閥及紅線的觸髮式管理。在實行“多規合一”基礎上,探索“規劃同評”。

19. 在第一批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地區和昆明市主城5個區、19個國家級開發區推行容缺後補、數字化審圖、告知承諾等措施,進一步提高辦理效率。有條件的地方要採取綠色通道、首席服務官和郵政或快遞送達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異地代辦、跨層聯辦、智慧導辦、一對一專辦等多種服務方式,多渠道多途徑提高辦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反映突出的排號等號、耗時長、來回跑等問題。對量大面廣的個人事項可利用銀行、郵政等網點實現服務端口前移。在村委會普遍建立網上服務站點,加快完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在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地區,要利用傳統集市、民族民間節日、歡慶活動等時間節點,為群眾集中提供服務。

(七)深化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改革

20. 進一步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無法定依據的一律取消。對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和證明材料,各地區不再作為行政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由審批部門指定仲介機構的仲介服務事項要明確辦理時限、工作流程、收費標準並對外公開。加快推進仲介服務機構與主管部門脫鉤,切斷利益關聯。放寬仲介服務市場準入,鼓勵支持各類資本進入仲介服務行業和領域,對有資質資格要求的仲介服務機構,要公佈仲介服務準入申報條件、辦理部門、辦理時限等。破除仲介服務壟斷。對導致壟斷的行業政策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和公平競爭審查清理,除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外,各部門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和部門間仲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嚴禁限額管理仲介服務機構數量,營造服務高效、公平競爭、監督有力的仲介服務市場。企業自主選擇仲介服務機構,政府部門不得強制指定或變相指定。

21. 推動仲介服務的透明化、規範化。升級改造全省投資審批仲介超市信息系統,將仲介超市服務覆蓋範圍由投資審批擴大為各類行政審批,仲介服務機構“零門檻、零限制”入駐,實現網上展示、網上競價、網上中標、網上評價。強化仲介服務監管,全面開展仲介服務信用評價,建立健全仲介服務機構退出機制。

22. 改革政府審批支持方式。政府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託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採取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部門支付並納入部門預算。

(八)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23. 改變重審批輕監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按照權責對等、權責一致和“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厘清審批和監管權責邊界,強化落實監管責任,健全工作會商、聯合核驗、業務協同和信息互通的審管銜接機制。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原則,改革無限監管和傳統的人盯人、普遍撒網的煩苛監管方式。加強監管有效性和震懾性,切實增強企業自律。除國家安排部署及安全生産等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重大事項外,未經省政府批准,原則上不得進行全省性拉網式重復監管。上級部門要督促基層部門按規定比例、頻率、標準實施監管,並適時調整完善監管比例、頻率、標準。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完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標準和流程。完善檢查對象名錄庫,對檢查對象實行分類管理,根據企業自律程度決定抽查頻率。對遵章守紀情況較好、重信用、管理規範、沒有投訴或接受過處罰、抽查沒有發現問題的企業,要減少抽查頻次。對信用不良、管理混亂、群眾投訴較多、檢查發現問題較多的企業,要增加抽查頻次。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簡約性。

24. 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諾、信息公示為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和應用,推動雲南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雲南)向各級政府監管部門開放數據,並與政府審批服務、監管處罰等工作有效銜接。聯動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實現“事前管標準、事中管檢查、事後管處罰、信用管終身”。

25. 深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各類執法機構、職責和隊伍,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解決多層多頭執法問題。進一步推動力量下沉、重心下移。大幅減少縣(市、區)政府執法隊伍種類,整合優化基層治理網格,實現“多網合一、一員多能”。推行市場綜合監管,逐步實現“一次抽查、全面體檢”。梳理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檢查等執法類職權事項,規範程序、行為和自由裁量權,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切實履行領導責任,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與地方機構改革統籌結合,研究重大問題,把握改革方向,蹄疾步穩紮實推進。各州(市)、縣(市、區)政府要制定本地區具體實施辦法,細化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將改革任務清單化、項目化,明確施工圖、責任鏈,確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加強改革創新

鼓勵各地區因地制宜大膽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經驗做法,創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土特産”“一招鮮”。建立健全協作攻關機制,對不動産登記、市場準入、企業投資、建設工程、綜合行政執法等重點領域改革事項和政務信息共享等重點難點問題,省、州(市)兩級政府部門要組織力量進行集中攻關,儘快實現突破。省級政府部門要主動服務基層,及時研究解決全省行政審批便民化推進中的共性問題。對不適應實踐發展的文件政策規定進行及時清理、修改和完善,為各地區改革創新提供及時有力的政策支持。

(三)抓好督查落實

嚴格責任落實,明確工作要求,做細做實各項工作,防止空喊口號、流於形式。各級黨委、政府、紀委監委要建立幹部容錯糾錯機制,按照“三個區分開來”原則,完善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的制度機制,對落實到位、積極作為的典型要通報表揚、給予獎勵。嚴禁上級部門以考核評優、經費劃撥、數據端口、印章效力等方式干預基層改革創新。將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有關情況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列入重點督查事項。協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作風建設,適時開展督查督辦和明察暗訪,著力革除“管卡壓”“推繞拖”和官僚主義、部門本位主義等“四風”新表現形式。對不作為的,抓住典型,嚴肅問責。

(四)強化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載體宣傳典型經驗和做法,加大總結推廣力度,促進相互學習借鑒提高。將改革宣傳與信息公開、政策解讀、社會監督等結合起來,多渠道聽取企業群眾意見建議。建立健全企業群眾滿意度評價機制,運用營商環境監測、電子監察、現場和在線評價、統計抽樣調查、第三方評估等多種方式開展滿意度調查。正確引導社會預期,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

附件:

1、楚雄州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經驗做法

2、保山市服務企業經驗做法

3、開遠市創新園區管理服務經驗做法

4、省公安廳簡政便民經驗做法

5、省安全監管局非煤礦山推行分級監管經驗做法

附件1

楚雄州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經驗做法

楚雄州針對項目落地慢、營商環境不優、制度性成本高、外來投資吸引力不強等問題,以“投資項目快速落地”和“優化營商環境”為重點,積極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實現了“一家受理、一次審查、一章審批”,審批速度大幅提升。

一是集中審批事項,整合部門職能和人員編制。選取楚雄市、永仁縣、元謀縣和楚雄經濟技術開發區為試點,設置行政審批局,將分散在各個行政主管部門的125項行政許可事項統一集中到行政審批局;將涉及國家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産、意識形態和垂直管理部門的35項行政許可事項,納入同級審批服務大廳集中管理;將楚雄州和楚雄市有關部門行使的52項行政審批事項授權楚雄經濟技術開發區行使,實現了“多頭審批”到“一家審批”的轉變。調整涉及部門的行政審批職能,並將相關的前置備案、現場踏勘、專家論證、審核審查等權限和職責一併劃入行政審批局,實現“一家管理、一家辦結”。按照“編隨事走、人隨編走”的原則,同步劃轉編制和人員。改革後,政府投資類建設項目審批用時由原來的185個工作日壓縮為60個工作日,提速67.6%;社會投資備案類建設項目審批用時由原來的155個工作日壓縮為42個工作日,提速72.9%;商事服務類審批綜合提速率達60.1%;社會事務類審批綜合提速率達50%。審批涉及的材料總體減少了30%,單個事項材料最多的由21個減至9個,精簡率達57%。

二是實施協同審批、專家協助審批、告知承諾審批,推進“多規合一”。對同一類投資建設項目從立項到完成施工審批、核準、備案過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審批事項,以及對同階段需要其他審批結果作為審批前置條件的審批事項,實行協同審批,審批部門同時受理、同步審批、同步出具本部門審批結果。對有法律依據需要相關專家考察、評估的事項,推行專家協助審批,將專家出具的技術審查意見作為行政審批決策依據,直接出具審批決定。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外,對能夠通過事中事後監管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産生嚴重後果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審批,行政主管部門對告知承諾情況及時跟進監管。推進“多規合一”規劃體制改革,將“一堆規劃圖”變為“一張規劃圖”,實行集中問題、集中時間、集中地點和進入企業、進入工地、進入園區的“三集中三進入”投資服務機制。通過上述探索,審批時限大幅壓縮。如楚雄雲特漫金灣住宅小區建設項目審查辦理時間縮短8個工作日,提速20%;審批時間縮短63個工作日,提速87.46%;建設項目落地審批時間縮短92個工作日,提速85.19%。

三是推行容缺受理、預約辦理、上門辦理、同城通辦、網上辦理機制。對主要申報材料(主件)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但次要條件或手續(副件)有欠缺的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機關提前進入審核程序,服務對象在承諾時限內補齊所有容缺材料,經審查符合法定要求,在對外承諾審批時限內直接辦結。以向企業群眾提供“零障礙、全過程、低成本、高效率”政府公共服務為目標,推行預約辦理、上門辦理、同城通辦和網上辦理。凡是能實現網上辦理的事項,不要求群眾必須到現場辦理;凡是能通過網絡共享的材料,不要求群眾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要求其他單位重復提供;實現實體審批服務大廳與網上平臺深度融合,各部門實施的公共服務事項辦結時限比法定時限縮短50%以上。截至2017年年底,楚雄州推行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權的4個地區的行政審批局共受理行政許可事項14248件,商事服務類審批11824件,社會事務類事項3520件。2017年1至10月,楚雄州市場主體總數達13.58萬戶,平均每天新增市場主體7326戶,凈增市場主體1.25萬戶,同比增長11.9%。

四是培育專家隊伍。建立行政審批專家庫,細化專家庫組建、專家條件、專家抽取、專家回避、專家審查程序、專家審查報酬領取、專家權力義務、專家責任等工作措施,將州、縣(市)區域內相應領域有一定職稱、具備相關資質或在某一方面具有專門知識、熟悉行政審批的人員,納入專家庫管理。其中,州級審批專家共入庫347人,楚雄市審批專家入庫152人,永仁縣審批專家入庫113人,元謀縣審批專家入庫91人,楚雄經濟技術開發區審批專家入庫135人。

附件2

保山市服務企業經驗做法

保山市近年來全力升級園區管理和服務,極大地促進了企業項目落地。

一是園區管理實行“園中園”。推行園區實體化管理機制,根據園區發展定位,著力打造“園中園”,按照“多規合一”思路,在園區打造政策優惠高地和便捷營商環境洼地,引導企業項目向園區一個地方集聚,集有限的人力財力發揮最大效用。如在保山市隆陽區轄區只建一個園區(保山工貿園區),在園區內統一規劃建成信息産業園和輕紡産業園。2017年,信息産業園引進企業8戶,輕紡産業園引進企業12戶,完成工業總産值108.18億元,完成固定資産投資59.2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5.11%和31.13%,園區産業集聚效應凸顯。

二是園區實施集中報建、集中審批。對涉投資建設審批事項通過授權或委託的辦法“下沉”園區,對項目報件在實施“最簡”後列出清單,實行一套材料通辦。如將投資類審批報件51項進行規範,保留23項,整合9項,規範後報建審批事項32項。一本“明白賬”送達申報企業,並統一標準,形成一套表格,讓企業在只跑一次的情況下,用最短的時間一次性完成審批申請。如路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方形、圓柱動力電池等項目,擁有員工1200人,2017年産值達6億元,涉及審批業務較多,實施園區集中報建後僅需1名工作人員負責“跑審批”。

三是推行並聯審批、聯動審批、代辦審批等審批模式。保山市打破傳統的“按部就班”、各自為政的審批模式,在園區成立經濟發展局,大幅提升審批效率,縮短企業項目落地時間。如山東德州恒豐集團旗下的保山恒豐紡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9日正式落戶保山工貿園區。園區運用並聯審批、聯動審批、代辦審批等多項措施,項目從洽談到開工,僅用了28天。

四是推行“一個園區一個評估”模式。著力建設項目仲介服務綠色通道,要求一個園區內除重特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外,對於環評、林評、規劃等前期工作,一律實行集中評估論證,在同一個園區,“一項仲介服務只有一次”,並在符合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確保評估授權完整到位,仲介服務費用由核準機關承擔,有效減輕企業負擔。原來在建設工程領域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初步設計費、施工圖設計費、工程監理費等仲介服務費用佔項目總投資額的10%—15%,現在,僅第三方仲介評估費用至少為企業節省20%的開支。

五是全面升級配套園區硬環境。為了方便企業入駐,減輕企業負擔,縮減企業自建廠房的程序和時間,園區根據企業要求,為企業量身定做,打造一流的訂單式標準化廠房,解除企業後顧之憂。2017年保山工貿園區實施了標準廠房、公共租賃住房、棚改房、市政基礎設施(含供水供電以及綠化亮化等)及其他項目,完成總投資約42.4億元。對固定資産投資、産值、稅收、就業人數達到條件的企業給予免除廠房租金三年的優惠,切實降低企業的投資成本。此外,不斷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解決道路、供電、供水、排水、通訊等基礎硬體設施的配套問題,加快漢營走馬古鎮、溫泉度假區、大灣醫院等生活配套服務設施建設,促進産城融合一體化,強化園區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園區承載能力、要素集聚能力和服務保障能力,為産業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六是園區項目實行專人服務。實行一個項目對一人的辦法推進項目落實,入駐保山工貿園區的企業在與當地政府部門對接工作或需要提供服務時都有固定的工作人員提供保障,每引進一個項目,園區都安排專人配合企業辦理行政審批、項目備案、不動産登記等事宜,有效避免辦事推諉、扯皮。2017年4月,拉伯雷服飾(深圳)有限公司到保山考察後與保山工貿園區簽訂了意向性合作協議,園區明確了一名“業務骨幹”配合項目推進落實,7月初正式投産,9月底實現産值2300萬元。從考察、建廠到投産,用時僅2個月,不足半年時間就實現收益。

附件3

開遠市創新園區管理服務經驗做法

開遠市針對園區開發建設的要素瓶頸問題,找準“政府引導、企業經營、市場運作”這個突破口,積極打造政府與企業命運共同體,創新機制快速建設規劃面積10000畝,建成投産後年産值可達15億元的開遠高效現代農業園。

一是創新園區建設運營機制。堅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積極推行“政府+企業”運營管理模式,改變過去政府大包大攬無償投資建設、成立“園區管委會”“養人養事養機構”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大力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依託引進的紅河創森高原特色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創森公司)建設運營高效現代農業園,統一負責園區建設、招商、運行、管理。整個運營過程中,通過政府規劃引導、企業市場化運作,將農業基礎設施與産業、園區、鄉村旅遊等業態進行捆綁,實行一體化開發,形成了“高標準農田+新型經營方式+配套産業”的項目組合一體化建設模式。

二是創新政府投資支持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以6000萬元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高標準農田建設專項基金為引子,通過整合項目資源、疊加優惠政策,吸引國資控股的創森公司承接專項資金,將農業基礎設施項目整體打包開發建設,並承擔專項基金還本付息。同時發揮政府職能,監督企業使用政策資金,積極拓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優先支持高原特色現代農業産業園貸款項目,加大與企業聯合招商力度,形成“多個龍頭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出水”的資金整合機制,先後撬動6.8億元社會資本投入園區建設,爭取到農發行貸款1.7億元,有效破解了現代農業發展的資金制約瓶頸,主動探索實踐國有控股公司融資、農業龍頭企業建設運營、政府部門監督的園區開發新模式,實現産業大發展,政府零負債,企業有效益。

三是創新基礎設施管護機制。吸取以往農田水利建設重建設輕管理的教訓,按照“公益性項目、市場化運作”理念,堅持“高標準農田、高標準管理”的原則,由創森公司全權負責園區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使用,實行“工程建設與管護同步走”,並通過股權分紅、地租溢價、租賃園區土地、收取園區管理費等方式實現收益,用於償還基礎設施建設貸款和日常維護費用,農業基礎設施變經營性資産,有效解決農田基礎設施“建、管、用”分離問題,改變以往農業設施有人建、有人用、無人管的被動局面,實現園區基礎設施運轉後勁不斷、持續發展。

四是創新招商選商機制。強化“以商招商”“好中選優”的招商選商方式,實行建園招商同時推進,創森公司根據入駐企業需求量身定制,需要土地提供土地,需要溫室提供溫室,實現企業“拎包入駐”。目前,已通過創森公司引進上海虹華、浙江豐島、雲南愛必達等17家國內領先花卉龍頭企業簽約入駐園區建設發展,與荷蘭安祖、西露絲、比利時EP公司等世界高端花卉領軍企業開展深度合作,建設雲花創新中心和研發基地,引進垂直農場生産模式,打造全國最大的週年出口供應菊花鮮切花一流企業和世界一流的菊花種苗生産企業,打響雲南花卉品牌“七彩雲菊”系列産品。園區建設將依託與企業的深度合作,逐步形成集高品質花卉和特色生態果蔬種植、農産品精深加工、冷鏈物流、互聯網銷售、創業孵化、農事體驗、農業科普教育等為一體的現代農業産業園區。

五是創新企業聯農帶農機制。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引導農戶將分散經營的土地統一流轉給負責園區運營的創森公司經營,建立土地流轉租金增長機制,增加財産性收入。園區入駐企業與村集體簽訂協議,用工優先使用流轉土地的農戶,由勞動服務公司組織務工,獲得工資性收入。依託高效現代農業園,拓展農産品採摘、農事體驗、農業觀光旅遊等功能配套,帶動農戶經營農家樂、交通運輸等業態,獲得經營性收入。目前,土地流轉農戶每年每畝可穩定獲得1500—1800元的地租收入,務工人員年均增收24000元以上,輻射帶動周邊規模化種植10萬畝,促進農業提質增效,農民增收致富。

附件4

省公安廳簡政便民經驗做法

省公安廳以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為導向,深入調查研究,創新方式方法,推出了一大批便民利民措施,在轉職能、提效能、惠民生、促發展方面出實招、求實效,讓群眾到公安機關辦事更加省心、暖心、舒心。

一是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公佈了雲南省公安機關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涉及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公共服務等113個事項,涵蓋了戶政、車駕管、普通護照、特種行業、民爆物品、互聯網管理等內容,並逐項制定辦事指南,明確辦理材料、辦理方式和辦理地點,並在公安服務窗口及雲南警方網、“雲南公安”微信公眾號上公佈。2018年5月1日,全省公安出入境部門率先推出了辦理事項一次性告知、申請證件一次辦結、推廣預約辦證、拓展證照速遞服務、簡化申請材料、縮短異地辦證時間、推進電子快捷支付、推行延時服務、擴大緊急辦證範圍、開展出境提示等10項“只跑一次”便利舉措,為12萬餘人次的出入境證照申領提供了“最多跑一次”服務,群眾滿意度達到95%以上。推行出入境證件免費快遞、免費照相,在全國率先推出“出入境證件免費快遞”新舉措(包括《因私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3類)。在全省出入境窗口設置證件照片採集設備,為申請人(僅限大陸居民)提供免費拍攝出入境證件照片服務。2項便民措施的推出,不僅為辦證群眾節約大量時間,每年還為群眾直接節省費用1500余萬元,間接節省交通食宿等費用5000余萬元。

二是運用“互聯網+”。一方面,推行“指尖上的理賠”,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對於單方損失在2000元以內的輕微交通事故,推行“雲南省交通事故自助處理”微信公眾號在線處理模式,實現財産損失道路交通事故的網上受理、網上定責、網上理賠。目前,自助處理微信公眾號關注用戶已達30.76萬人,通過平臺處理輕微道路交通事故19萬餘起,對1452輛機動車進行了線上理賠,理賠金額730萬元。另一方面,率先推出機動車駕駛證和機動車行駛證的電子化管理,群眾可通過“12123”APP和“雲南公安”微信公眾號申領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二維碼信息,憑電子證件接受路面執勤檢查(免於未帶傳統證件的交通處罰)、辦理簡易程序交通違法業務、網上申領免檢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等。截至2018年6月底,全省駕駛證信息化二維碼申領16萬人,行駛證信息化二維碼申領8.1萬人。

三是推行“綠色通道”通關便利化。針對我省境外務工人員多、跨境求學兒童逐年攀升、鮮活産品入境通關檢查時間長等問題,建立境外務工人員服務中心和跨境救助聯絡服務機制和“口岸+醫院”緊急救助機制,為在境外因疾病、事故等原因需緊急入境救治的人員開設“生命救助綠色通道”;為跨境學童開設邊檢專用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出入境手續;推出“鮮活産品隨到隨檢制”“邊境貿易、替代種植和邊民互市年章制”“24小時預約通關制”,滿足了鮮活産品快速通關的需要。

四是推行“一站式、全天候”自助服務。自2018年起,在全省129個縣級政府所在地推廣建設具有環境功能化、全程智慧化、程序電子化、功能透明化、環節人性化、服務高效化等特點的“雲南公安自助便民服務超市”,配備了治安、交警、出入境等公安業務自助辦理設備。群眾可以自行辦理居民身份證自助照相、自助申請、自助取證,簡易程序處理交通違法、繳納交通違法罰款、交通違法查詢,赴港澳臺旅遊“二次簽注”自助辦理、因私出入境證件自助取證等業務,實現了公安窗口服務從“8小時”到“全天候”服務的跨越。

五是推行“群眾的事辦不完,民警不下班”。為解決上班族、學生等群眾工作日無法辦事辦證和山區、農村地區群眾出行不便等問題,推出延時、錯時服務,即全省所有涉及社會服務的公安窗口週一至週五視情提供延時辦公服務;城鎮社會服務窗口及中心城區派出所服務窗口雙休日其中一天提供半天辦公服務;農村地區服務窗口在雙休日期間遇有趕集日的,全天提供辦公服務。如宣威市公安局在市區美奐公園建設“公園警局”,週一至週五18時30分至22時及週六、週日9時至17時為群眾提供服務,群眾在休閒時、鍛鍊時可以順便辦理治安戶籍、出入境證照、車駕管等25項公安業務。

附件5

省安全監管局非煤礦山推行分級監管經驗做法

省安全監管局在全省非煤礦山領域積極探索推行安全生産風險分級監管,消除了監管盲點,降低了執法成本,助推了企業發展,全省非煤礦山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近3年連續保持20%左右的下降幅度,連續30個月未發生較大以上事故,在全國創造了礦山數量最多、辦礦條件最差,但事故控制較好的先進典型。

一是科學分級,施行差異化監管。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監管方法以安全生産大檢查長效機制為基礎,以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和標準化建設為手段,採用定性分析與定量評估相結合方法,將非煤礦山安全風險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首先進行定性分析,即根據礦山安全現狀劃檔定級,凡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情形的,直接將其評定為D級企業;其次,對滿足基本安全條件的企業進行定量評估,根據礦山規模、安全生産標準化等級、企業基本安全條件等要素進行綜合評估,依據得分情況確定企業安全級別(分值達80分以上為A級,高於60分低於80分為B級,高於40分低於60分為C級,低於40分為D級)。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按風險級別進行差異化監管,對A級企業實行自主管理,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每年檢查頻次不多於1次,以省級檢查為主;對B級企業實行自我管理+輔助監管方式,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每年檢查頻次不多於2次,以州(市)檢查為主;對C級企業實行適度檢查+督促整改方式,各級安全監管部門每年檢查頻次不多於4次;對D級企業實行強化監管+重點監督方式,縣級安全監管局每月至少進行1次現場檢查,監督整改。C、D級企業以縣級檢查為主。

二是聯合試點,組織模式化推進。分別選擇具有代表性的200家大中小型露天和地下礦山開展分級監管試點,聯合州(市)、縣(市、區)安全監管局共同制定標準,查找監管重點、難點,研究做好“放管服”改革方向。試點期間,省安全監管局與企業一起研究評估方法,確定風險等級,探索自主管理方式;組織試點單位、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專家召開研討會,專題研究提升監管效能、減輕企業負擔的好辦法,通過“制定標準—組織實施—發現問題—持續改進”模式,及時解決風險分級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並在此基礎上制定和完善了《雲南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産風險分級監管實施辦法》。

三是管服並舉,實現效能化轉變。首先,合理劃分事權,均衡分配監管力量。合理界定省、州(市)、縣(市、區)三級安全監管部門職責,于2017年制定下發了《雲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關於調整下放非煤礦山安全生産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進一步下放並明確了省、州(市)兩級安全監管局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安全生産許可證核發範圍和標準,做到不漏管、不失管、不錯管,將所有礦山都納入各級監管部門的監管視線。其次,強化精準監管,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化解了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人員少、專業人員匱乏和監管方法落後三重疊加的突出矛盾,提升了監管效能。最後,建立激勵措施,完善落實長效機制。調動企業主動抓安全生産的積極性,促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較好地解決了礦山企業在安全生産上“偷工減料”現象,夯實了全省非煤礦山安全生産基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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