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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辦學校2020年9月1日前確定學校辦學屬性

2018-10-24 17:5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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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成都10月24日電(記者 吳曉穎)記者24日從在成都召開的四川省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近日出臺的《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四川現有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在2020年9月1日前,向主管部門提交關於學校辦學屬性選擇的書面材料。

據統計,四川省現有民辦普通高校41所,民辦普通高中126所,民辦中等職業學校188所,民辦普通初中176所,民辦普通小學205所,民辦幼兒園10602所。

《實施意見》提出,有序推進民辦學校分類管理改革,對民辦學校(含其他民辦教育機構)實行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分類管理。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不得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

根據規定,現有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當在2020年9月1日前,向主管部門提交關於學校辦學屬性選擇的書面材料,未按期提交材料的學校不得選擇為營利性民辦學校。選擇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應當在2021年9月1日前完成相關手續。選擇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其中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民辦學校,應當在2023年9月1日前完成登記手續;其他學校應當在2022年9月1日前完成登記手續。

同時,建立差別化扶持政策體系,區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和營利性民辦學校。在財政扶持、稅收優惠、用地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扶持政策,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民辦學校。

在收費方面,非營利性民辦學歷教育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按現行價格管理權限制定。非營利性民辦非學歷教育和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具體收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主確定。四川省教育廳財務處副處長蒲俊梅説,民辦學校制定和調整學費標準時實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辦法”,實行事前告知和常態公示,保障學生權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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