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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試點定向可轉債並購支持上市公司發展

2018-11-02 08:0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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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 劉慧)證監會1日表示,結合市場情況,多家上市公司近期積極研究在並購重組時引入定向可轉債,部分公司已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方案。證監會結合企業具體情況,積極推進以定向可轉債作為並購重組交易支付工具的試點,支持包括民營控股上市公司在內的各類企業通過並購重組做優做強。

2014年6月,證監會修訂發佈《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規定了上市公司可以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債用於購買資産或者與其他公司合併。上市公司在並購重組中定向發行可轉換債券作為支付工具,有利於增加並購交易談判彈性,為交易提供更為靈活的利益博弈機制,有利於有效緩解上市公司現金壓力及大股東股權稀釋風險,豐富並購重組融資渠道。

證監會將繼續發揮市場機製作用,持續研究和順應市場主體訴求,創造條件支持各類企業通過並購重組優化資源配置,實現高質量發展。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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