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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條”實施情況考核結果公佈

2018-11-07 09:15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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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十條”實施情況考核結果公佈
將作為幹部評價重要依據

生態環境部6日公佈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結果。經綜合評價,海南、西藏、浙江、青海、重慶、甘肅、新疆、上海、江西等9個省份考核等級為優秀;安徽、福建、廣西、湖北、貴州、河南、湖南、雲南、四川、河北、江蘇等11個省份考核等級為良好;天津、北京、山東、廣東、遼寧、內蒙古、寧夏、黑龍江、吉林、山西、陜西等11個省份考核等級為合格。

依據《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規定(試行)》,考核內容包括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和水污染防治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兩個方面,其中,水環境質量目標完成情況為剛性要求。

考核結果將交由中央幹部主管部門作為對各省(區、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中央財政將考核結果作為水污染防治相關資金分配的參考依據。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地區,生態環境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約談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對有關地區和企業實施建設項目環評限批,進一步推動落實地方政府水環境保護責任,確保環境質量得到切實改善。(記者 寇江澤)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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