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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總理第二十三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2018-11-07 16:10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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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7日電

中俄總理第二十三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邀請,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德·阿·梅德韋傑夫于2018年11月5日至7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

訪問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會見了梅德韋傑夫總理,李克強總理同他舉行了中俄總理第二十三次定期會晤。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會見了梅德韋傑夫總理。梅德韋傑夫總理還應中方邀請出席了在上海舉行的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

兩國總理(以下稱“雙方”)強調,中俄全面戰略協作夥伴關係在各領域快速發展,內涵不斷豐富。中俄關係是新時期國家間開展建設性對話的典範,符合兩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維護世界政治和經濟穩定的重要因素。

雙方重申,中俄合作建立在傳統睦鄰友好、相互尊重和相近的歷史使命基礎上,雙方對開展相互合作給予高度重視,將之視為長期和戰略選擇。

雙方重申,願就“一帶一路”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繼續積極協作,將在開放、透明和考慮彼此利益的基礎上,探討構建“歐亞夥伴關係”,促進地區一體化進程。

雙方確認將在所有重大雙邊和國際問題上相互堅定支持,為實現本國繁榮及維護世界和平、安全、發展開展緊密協作。

雙方高度評價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為推動務實和人文合作發揮的作用。

2018年至2019年是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兩國地方政府和各界團體在此框架下舉行多項活動,兩國地方交流合作蓬勃發展。中國東北地區和俄羅斯遠東及貝加爾地區政府間合作委員會、中國長江中上遊地區和俄羅斯伏爾加河沿岸聯邦區地方合作理事會有效運行。

雙方指出,兩國貿易增長勢頭強勁,相互投資穩步增長,民用航空、交通基礎設施、能源、核能、科學技術、航天、農業等領域合作取得積極進展。雙方確認將充分挖掘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及其框架下的5個副總理級合作委員會、相應分委會和工作組潛力,拓展北極交通通道及基礎設施建設、電子商務、服務貿易等合作新領域。雙方表示願共同努力,鞏固現有的良好合作態勢,充分挖掘雙邊經貿合作潛力,提升合作質量和水平。為此,雙方商定:

——尋找經貿合作新“增長點”,吸引兩國領先的科研中心參與;

——支持和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貿易等新型貿易方式。發揮中俄電子商務合作機製作用,促進兩國電子商務發展和交流合作;

——加強技術貿易促進合作,擴大技術貿易規模;

——改善貿易結構,鼓勵兩國企業在機電産品生産領域開展産業合作,擴大高技術産品在雙邊貿易中的比重;

——擴大相互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推進戰略性大項目實施;

——創造良好貿易和投資環境,發展貿易和投資融資;

——充分發揮中俄貿易投資障礙磋商機製作用,定期就消除雙邊貿易和投資合作中的障礙問題交流信息,視情就相關議題舉辦研討會,推動提高便利化水平;

——推動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與俄羅斯各聯邦主體間及兩國城市之間建立和開展友好交往,以此深化地方間經貿合作;

——積極發展兩國投資合作,重點推動中俄投資合作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確認的重大投資項目,積極拓展在高新技術産業等領域的投資合作,加強項目實施情況信息共享,就雙邊投資統計口徑和方法開展交流,持續提升兩國投資合作的規模和水平;

——支持中方企業赴俄經濟特區和各類園區投資;

——加強中俄創新合作協調委員會作用,促其成為推動兩國創新中心合作的高效平臺;

——加強監管機構合作交流,加快食品農産品準入進程,以進一步擴大兩國農産品貿易規模,推動實施農工綜合體領域投資和基礎設施合作項目;

——繼續就制定雙方感興趣的農産品清單和具有出口潛力的主要農産品和食品生産企業清單開展建設性合作;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就涉及該領域的法律法規、融資、信貸交流經驗;

——支持2019年6月15日至19日在哈爾濱共同舉辦第六屆中俄博覽會。完善在會展領域的合作,用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點展會平臺,加強政策和項目落實,促進兩國地方和企業交流合作;

——就支持和發展基於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的多邊貿易體制繼續開展協作;

——積極利用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亞歐會議、亞太經合組織等機制,協調各成員國立場,支持多邊貿易體制、反對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

——在金磚國家經濟夥伴戰略基礎上,全面加強經貿領域合作;

——切實落實生效後的《中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加強經貿政策協調;

——支持構建歐亞經濟夥伴關係,在履行國內必要程序後儘快啟動“歐亞經濟夥伴關係協定”談判;

——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就經貿合作問題加強立場協調,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為基礎,開展經濟投資合作;

——加強中俄北極可持續發展合作,推動北極航道開發利用、北極地區資源、基礎設施現代化、科研、環保等領域合作;

——在落實1996年4月25日簽署的《中俄關於反不正當競爭與反壟斷領域合作交流協定》框架內,繼續發展兩國在反壟斷政策,反不正當競爭立法和執法以及廣告立法領域的有效合作;

——著手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在反壟斷政策領域合作的新協議,以完善相關法律基礎,使兩國在反壟斷政策領域的合作方向和方式更加符合現實要求;

——進一步深化兩國主管部門在知識産權保護領域的合作,加強雙方在多邊、地區和雙邊機制下的溝通協調;

——全面加強兩國海關合作,繼續落實雙方戰略合作項目,簡化中歐貨運班列和經俄羅斯返程班列的通關手續,推動國際物流通道建設;

——優化完善現有的海關便利化合作項目,推動相互承認“經認證的經營者”,繼續推動貿易便利化合作;

——加強共同打擊跨境走私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質合作,保障雙邊貿易安全;

——開展海關數據分析和風險管控合作,有效應對貿易風險;

——加強跨境電子商務海關監管和數據核算領域的合作;

——支持中俄地方間海關合作,加強海關監管領域區域協作,加強地方間經貿聯絡;

——保持中俄交通基礎設施數字化進程的積極趨勢,採用貨物跟蹤數字系統,發掘兩國地面交通潛力,吸引對兩國國內交通基礎設施的投資;

——繼續推廣創新科技,包括在鐵路運輸中採用電子運單、在俄羅斯鐵路網上使用高載貨量的創新性敞車;

——推動已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國際道路運輸協定》實施;

——繼續加強基於北斗-格洛納斯衛星導航系統的中俄國際道路運輸監督系統建設合作;

——推動完成同江-下列寧斯闊耶鐵路橋、黑河-布拉戈維申斯克公路橋及索道建設,高度評價兩國有關部門在推動商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建設東寧(中國)-波爾塔夫卡(俄羅斯)瑚布圖河(格拉尼特納亞河)界河橋協定》方面所開展的工作,將盡最大努力準備其簽署;

——繼續積極開展中俄邊境口岸建設合作,提高口岸通行能力;

——就確定使用電子鉛封開展跨境運輸貨物監督合作的機制和原則開展協作;

——繼續加強中哈俄、中蒙俄過境運輸,擴大集裝箱貨物通行量;

——繼續發展“濱海1號”和“濱海2號”國際交通運輸走廊過境運輸合作,進一步採取措施以優化貨運安排的法律法規基礎及商務技術條件,建立全天候運行的國家監管機關,吸引更多集裝箱貨運使用“濱海1號”和“濱海2號”國際交通運輸走廊,共同研究確定基礎設施建設方案;

——繼續採取相關措施,推動“雙西公路”建設;

——在實施“大科學”級別科研項目方面,加強雙多邊互利合作;

——推動完善中俄聯合科研項目的選拔配套機制;

——支持兩國舉辦包括“中俄科技創新日”在內的科技領域專題會展、圓桌會議、學術研討會、論壇等活動;

——對中俄航天領域合作表示滿意,認為該領域發展對增強雙邊互信關係起到重要作用,符合兩國創新、科技及社會經濟發展任務,支持基於《2018-2022年中俄航天合作大綱》的實施,拓展並深化兩國在航天領域的長期互利合作,包括運載火箭及發動機、月球與深空探測、對地觀測、衛星導航、航天電子元器件、空間碎片監測、低軌衛星通信等領域的大項目合作,以符合兩國工業、科技及高技術産業進一步發展的利益;

——繼續就債券發行、會計審計、國庫系統、國際稅收、財金領域多邊合作等開展廣泛對話;

——在審計監管領域加強債券發行監管合作,為中俄企業跨境發債提供制度保障,以促進兩國資本市場互聯互通;

——進一步加強信貸、保險機構及金融市場參與方的合作,推動兩國銀行卡清算系統深入合作,擴大發行銀聯-MIR雙標卡,就各自央行支付系統的運行保持溝通;

——促進本幣結算、擴展代理網絡、暢通銀行間業務運行,為中俄經貿合作保駕護航;

——加強雙方在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等多邊機構內的合作,加大吸引私人資本,促進基礎設施建設;

——擴大金融情報機構間信息交流,發現並化解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

——與中方代表團在反洗錢金融特別行動工作組(FATF)和類似的區域組織內繼續積極開展合作,完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國際標準;

——繼續加強在監管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在兩國現行法律框架內為對方金融機構進入本國市場及開展金融服務業務提供有效的組織安排和公平的營商環境。俄方歡迎中國銀行業機構在俄擴大業務範圍和領域,中方歡迎俄羅斯的商業銀行在華擴大業務範圍和領域;

——進一步發展中俄對口部門、機構和企業在通信與信息技術領域的合作。基於平等互利原則,加強電信領域合作,繼續提升亞歐陸纜傳輸通道競爭力。加強中俄數字經濟合作,積極推動簽署主管部門間數字發展合作文件,打造合作增長點。繼續加強移動通信和廣播電視等無線電頻率的協調工作;

——繼續就5G技術推廣及如何採取必要措施保障DNS系統順暢運行交換意見;

——繼續將工業合作分委會作為有效形式,開展民用航空、裝備、機械、汽車、船舶及海洋工程裝備、化工、有色金屬等領域良好合作,研究落實有前景的新項目;

——中國將以主賓國身份參加莫斯科2019年航空航天展;

——在互利和商業原則基礎上,繼續CR929遠程寬體客機和重型直升機項目合作,基於政府間協議和前期共識,推進CR929遠程寬體客機項目研製工作,並儘快完成重型直升機項目合作合同簽署準備工作;

——繼續在合理利用和保護跨界水、保護生物多樣性、跨界自然保護區、環境災害應急聯絡等領域開展合作。深化環保領域合作,推進在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等框架內的密切協作;

——進一步擴大在油氣、電力、煤炭、核能、可再生能源、能效等領域的全面合作;

——基於相互尊重、互利共贏和經濟可行原則,實施能源協調政策;

——推動能源領域現有合作項目和政府間協議逐步落實;

——根據2018年6月8日中俄元首見證簽署的七份核領域“一攬子”合作文件積極推動項目實施工作;

——本著利益均衡和互利互惠原則,按照2016年11月7日《中俄政府首腦關於深化和平利用核能領域戰略合作的聯合聲明》中確定的合作方向,繼續研究開展其他有可能的合作項目;

——利用跨越式發展區和符拉迪沃斯托克自由港優勢,並借助俄羅斯遠東發展部與遠東吸引投資和出口促進署舉辦的“中國投資者日”投資者扶持平臺,擴大中國對俄遠東聯邦區的項目投資規模;

——批准中國商務部和俄羅斯遠東發展部編制的《中俄遠東地區合作發展規劃(2018-2024年)》;

——繼續開展《中俄關於在俄羅斯貝加爾地區合作發展規劃》編制工作;

——支持成立中國東北地區和俄羅斯遠東及貝加爾地區實業理事會,以發展上述地區間的經貿和投資合作;

——繼續研究設立“綏芬河-波格拉尼奇內”跨境經濟合作區的可能性;

——促進中俄黑瞎子島發展對接,包括環保問題、推進黑瞎子島防洪設施建設、發展旅遊業、落實投資項目、綜合基礎設施及口岸建設等一系列安排;

——定期互辦中俄文化節等大型文化活動;

——落實中國作為嘉賓國參加第8屆聖彼得堡國際文化論壇;

——基於2016年至2017年成功舉辦“中俄媒體交流年”的經驗,繼續加強兩國在媒體領域合作,重點推動政策對話、新聞報道、節目互播、聯合製作、新媒體等方面交流合作。包括舉辦大型和地方媒體交流活動,推廣各自電影廣播電視作品;

——擴大包括兒童康復和療養在內的教育領域合作;

——推動建設和發展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學,為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培養高水平專業人才;

——在漢語和俄語研究領域開展合作,鞏固在中俄兩國開展俄語和漢語教學的基礎,將繼續研究並完善《關於在俄羅斯聯邦建立並運行孔子學院(課堂)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並運行俄語中心的諒解備忘錄》,繼續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互設孔子學院和俄語中心。繼續支持在俄羅斯舉辦全俄中小學生漢語奧林匹克競賽、在中國舉辦俄語奧林匹克競賽;

——支持中俄工科、經濟、師範、交通、醫科、藝術、文化、新聞、綜合、農業等10個同類大學聯盟及中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遠東西伯利亞地區大學聯盟、中國長江中上遊地區和俄羅斯伏爾加河沿岸聯邦區高校聯盟積極開展合作;

——繼續積極參與對方定期舉辦的中國國際教育展和莫斯科國際教育沙龍等國際教育交流活動;

——提升青年領域合作水平,繼續開展百名青年代表互訪活動,支持進一步發展中俄青年創業孵化器交流項目;

——不斷擴大和深化雙方在災害醫學、預防和治療慢性病、傳染病等領域的相互協作,加強醫學人才的培養和交流;

——繼續加強在衛生和流行病學領域的協作,推動開展藥品和醫療器械流通監管合作。支持兩國專業醫療機構建立夥伴關係和合作機制,開展生物醫學、腫瘤學、眼科學、生殖醫學等領域的現代技術應用合作;

——高度重視衛生防護區域及傳染病防控工作;

——按照現有共識合辦體育賽事,推動兩國在運動科學及冬季體育項目領域的合作;

——針對雙向旅遊人數增長,加強兩國主管部門間協作,維護遊客合法權益;

——以舉辦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為契機,支持兩國地方間溝通,促進旅遊推廣、旅遊人才培養,主題遊和跨境遊等領域合作,拓展合作領域,豐富合作內涵;

——雙方通過研究制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基礎性文件,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的合作;

——加強檔案合作,推動落實舉辦歷史文獻展、出版檔案文獻彙編、檔案信息交流等合作項目。

雙方認為,當今世界正處於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的轉型過渡期,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大國關係深入調整,世界經濟格局面臨深刻演變,國際安全挑戰更加複雜多元,各種文明交流互鑒加深,不同思想相互激蕩十分突出。

雙方主張堅定維護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核心的國際秩序和國際體系,推動建設相互尊重、公平正義、合作共贏的新型國際關係,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在各國平等參與全球治理、遵循國際法、保障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相互尊重和考慮彼此利益、摒棄對抗和衝突的基礎上促進更加公正合理的世界多極秩序的形成。

雙方強調,兩國認識到多邊貿易體制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重申支持以世貿組織為核心、以規則為基礎、透明、非歧視、開放、包容的多邊貿易體制,強調建設開放型世界經濟的重要性,反對單邊主義和一切形式的保護主義。

中俄總理第二十三次定期會晤期間簽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投資合作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紀要》;

——《中俄能源合作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紀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紀要》;

——《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紀要》;

——《中國東北地區和俄羅斯遠東及貝加爾地區政府間合作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和平使用北斗和格洛納斯全球衛星導航系統的合作協定》;

——《中國東北地區和俄羅斯遠東及貝加爾地區農業發展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和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部關於服務貿易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俄羅斯聯邦海關署關於規範國際電子商務框架下進出境貨物通關監管秩序的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俄羅斯聯邦獸醫和植物衛生監督局關於中俄乳品雙向貿易的獸醫和公共衛生條件議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俄羅斯聯邦獸醫和植物衛生監督局關於俄羅斯和中國進出口冷凍禽肉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議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航天局與俄羅斯聯邦國家航天集團公司關於在空間碎片監測和數據應用領域合作的協定》。

雙方商定,中俄總理第二十四次定期會晤將於2019年在俄羅斯舉行,具體時間將通過外交渠道另行商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俄羅斯聯邦

國務院總理       政府總理

李克強  德·阿·梅德韋傑夫

2018年11月7日于北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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