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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檢察機關依法對馮新柱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2018-11-28 15:48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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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 最高檢28日消息,陜西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馮新柱涉嫌受賄一案,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定,由浙江省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調查終結後,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移送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馮新柱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馮新柱利用擔任陜西八大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銅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市長、市長,中共銅川市委書記,陜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楊淩農業高新技術産業示範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姜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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