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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發佈民辦學校分類登記
辦法 加強民辦學校監督管理

2018-11-30 18:2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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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 趙琬微)北京市教委等部門29日發佈《北京市民辦學校分類登記辦法》,要求民辦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分類登記。

辦法進一步明確,民辦學校分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和營利性民辦學校。選擇登記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符合《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到機構編制部門登記為事業單位;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的,到民政部門登記為民辦非企業單位。正式批准設立的營利性民辦學校,依法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登記。

辦法明確提出,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選擇登記為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應當進行財務清算。依法明確土地、校舍、辦學積累等財産的權屬並繳納相關稅費,辦理新的辦學許可證,重新登記。學校在清算、重新辦理辦學許可和法人登記過程中,可繼續辦學。

此外,現有民辦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分類登記。如實施學前教育以及非學歷教育培訓的民辦學校,原則上應在2019年9月1日前向審批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等。在審批機關收到學校書面申請後,符合法定條件和相關規定的民辦學校原則上應在1年內完成分類登記。

辦法所稱民辦學校包括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及民辦教育機構,以及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及民辦教育機構。此外,辦法還對民辦學校的相關主管部門、變更登記等進行了説明。

據悉,辦法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等五部門共同印發, 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當日還印發了《北京市營利性民辦學校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的監管。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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