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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推進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 “4+7”城市藥品擬中選價平均降幅52%

2018-12-08 17:0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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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8日電(記者 張泉)“4+7”城市聯合採購辦公室7日對“4+7”城市藥品集中採購擬中選結果進行了公示,31個試點通用名藥品有25個集中採購擬中選,與試點城市2017年同種藥品最低採購價相比,擬中選價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

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試點是對既往藥品集中採購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讓人民群眾以比較低廉的價格用上質量更高的藥品。本次試點由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瀋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組成採購聯盟,選擇部分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對應的通用名品種進行帶量採購。

在此之前,我國藥品招標採購往往只是確定中標價格,並不能保證採購數量,導致“招而不採”“帶金銷售”等現象長期出現,藥品集中採購的團購效應大打折扣,藥品價格虛高現象普遍存在。

“4+7”城市採購公告中明確了每個品種的採購量,給藥品生産企業明確的預期,以使其根據採購量自主報價投標。企業中選後,通過多項政策措施嵌套組合確保採購量落到實處,醫療機構按規定優先使用中選品種。

“4+7試點地區加起來大概佔到全國三分之一的市場,通過帶量採購,可以充分發揮團購效應,大幅降低藥品價格。”聯合採購辦公室副主任龔波介紹,由於投標藥品必須是原研藥和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患者用藥質量也將得到大幅提升。

“帶量採購有利於真正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塑造合理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龔波表示,由於有了採購數量的承諾,中選企業不用再擔心産品銷售的問題,能夠節省大量促銷、流通等環節的費用,醫藥購銷環節市場失靈、“帶金銷售”等現象也將得到糾正。

“帶量採購模式下,創新藥企業將獲得較高的利潤,仿製藥企業則必須薄利多銷,這會激勵企業加大創新藥的研發力度,同時開展規模經營,降低成本,對於提升我國醫藥産業集中度,提升行業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中國藥科大學教授常峰説。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