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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民辦學校違規收取“贊助費”年檢“不合格”

2018-12-13 17:2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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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銀川12月13日電(記者 艾福梅)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獲悉,寧夏從12月中旬啟動2018年民辦學校(機構)年度檢查工作,民辦學校一旦出現違規收取“贊助費”、違規招生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等問題,年檢實行一票否決制,直接定為“不合格”。

11月底,教育部辦公廳通報了一些地方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出現的問題,其中包括銀川3所民辦初中違規收取與入學挂鉤的捐資助學款共712萬元。

據了解,此次年檢將對民辦學校(機構)黨的建設、辦學條件、教學管理、財務管理、安全管理、辦學效益六個方面進行全面檢查。如在辦學管理方面,寧夏將重點檢查民辦幼兒園是否存在“小學化”傾向,是否存在對幼兒歧視、侮辱、虐待、體罰或變相體罰的行為等情況。在招生工作方面,寧夏將重點檢查民辦學校(機構)是否嚴格按照審批機關核定的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類型、辦學層次開展宣傳和招生工作,招生廣告(簡章)是否經審批機關備案,是否存在於校外培訓機構與民辦學校招生挂鉤的行為。而在收費方面,寧夏將重點檢查是否按照物價部門相關規定進行收費,收費項目和標準是否公示,收費票據是否規範,是否存在超標準收費現象等。

年檢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將向社會公佈。對不合格單位責成限期整改,整改後進行復驗,在整改不到位、未經復查驗收合格的情況下,不得做招生、辦學廣告的宣傳,不允許招生。自動放棄年檢或兩年以上不參加年檢的學校,視作停止辦學處理,按有關規定吊銷辦學許可證。對連續兩年年度檢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達標的,依法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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