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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農村貧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種增至21種

2018-12-15 10:13 來源: 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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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衛生健康委等5部門聯合下發通知,將農村貧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種從原來的9種增加到21種。

據介紹,自2017年起,我省開展了農村貧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實行集中救治的9種大病分別是兒童先心病、兒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一年多來,我省共對近2萬例貧困患者進行了集中救治,大幅降低了貧困患者費用負擔。為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工作,我省目前又將肺癌、肝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內障、塵肺、神經母細胞瘤、兒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貧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12種疾病,納入大病集中救治範圍。同時,我省還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將罹患耐多藥結核病和地方病等本地區多發、群眾反映強烈的重大疾病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集中救治範圍。

目前,省衛生健康委已聯合省中醫藥管理局組建了新增病種省級診療專家組,負責對全省疑難重症病例進行專業技術指導以及開展專業質控工作。省級定點醫院在省人民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一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河北醫科大學第四醫院、省兒童醫院、省胸科醫院、省中醫院基礎上,又增加了河北醫科大學口腔醫院。

我省還要求各市結合新增病種特點,成立救治專家組,增加定點醫院,滿足診療需求。要成立市級、縣級診療專家組(包含中醫專業),負責轄區內有關病種農村貧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業務指導工作等。同時,要確定轄區內定點醫院,對於縣級醫院不具備診療條件的,可以設置在具備診療條件的市級或省級醫院。

為合理規範救治,我省要求各級各類定點醫院積極推進臨床路徑管理,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有關病種診療規範、臨床路徑等,制訂具體的臨床路徑和診療管理方案。要結合自身診療服務能力,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入、出院標準,按照“保基本、兜底線”的原則,優先使用醫保目錄內藥品、耗材、檢查、診療項目或診療技術,定期開展“合理診療、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收費”等評價工作,嚴格規範診療及服務行為,嚴格控制醫療費用。在此基礎上,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省裏有關要求,對未納入全國扶貧動態管理系統統計範疇的農村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罹患大病就診信息,分別進行單獨登記造冊。要積極推進“一站式”結算,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農村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繼續實行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後付費”,在出院時只需支付自付醫療費用。對於符合轉診轉院條件的貧困住院患者,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市域範圍內“先診療、後付費”。(記者 張淑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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