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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長制”確保洱海湖水清澈

2018-12-17 07:50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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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在洱海保護行動中推行“河長制”,對河道的環境衛生、排放物、違章建築、水源污染開展全面大整治,尤其是紀委監察機關的介入,壓實主體責任,加大了對洱海保護治理力度,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

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在全省率先發佈《實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州級領導分塊包乾任“州級河長”,縣市領導為“縣級河長”,流域鄉鎮黨政領導為“鄉鎮河長”,村兩委班子為“村河長”,村民小組長為“組河長”,挂鉤部門為協管單位的“五級河長制”管理責任體系。同時,聘請了1266名河道管理員、灘地協管員、垃圾收集員分區管理,開展日常河道溝渠清淤、村莊保潔、垃圾收集清運和濕地管護等工作,逐步在洱海流域建立起了縱向以入湖河道和溝渠為主線,橫向以周邊村莊、農田、濕地、庫塘為對象,以流域鄉鎮、村委會行政轄區為單元格的責任劃分體系,實現了岸上、水面、流域網格化管理的“河長制”全覆蓋。推行“河長制”之後,洱海水變清了,洱海變得更美了。(尚京雲、艾桂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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