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改革開放40年我國登記註冊改革發生五大變化

2018-12-25 20:2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北京12月25日電 題:改革開放40年我國登記註冊改革發生五大變化

新華社記者趙文君

國新辦25日舉行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改革發展40年新聞發佈會。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馬正其在發佈會上説,改革開放40年來,市場主體登記註冊改革發展有五大方面的巨大變化。

一是註冊類型從單一到多樣,滿足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多元化需求。

改革開放初期登記註冊針對的主要是公有制企業。經過40年的發展,如今,登記註冊在所有制性質方面,從單一的公有制企業一枝獨秀,到鄉鎮企業異軍突起、私營企業初露萌芽,再到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各種所有制企業百花齊放、千帆競發。

在組織形式方面,從政企不分的傳統企業法人形式別無選擇,到聯營、合夥、私營企業形式的各種嘗試,再到現代企業制度的公司制出現,以及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外商投資的獨資、合資、合作以及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等形式。投資人可以根據不同的責任承擔方式和治理結構自由選擇,市場主體類型實現了從改革前的産權不清、權責不分,到現在的有限責任、無限責任、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並存等多種類的企業管理架構,為市場經濟向縱深發展奠定了制度基礎,發揮了積極作用。

二是登記原則從審批制到準則制,充分賦予企業投資經營的自主選擇權。改革開放初期,設立企業需要到各級政府和各個行業主管部門層層審批。企業的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等都要經過嚴格審批核準,註冊資本的數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等都有嚴格要求。

馬正其介紹,2000年前後,成立一個商品批發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萬元,成立股份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註冊資本在公司成立之前就要一次繳足,如果以專利權等作為出資,不能超過註冊資本的20%,而且股權、債權等都不可以作為出資。公司的經營範圍發生變化時,要經過審批核準之後才可以變更,否則將被按照“超範圍經營”予以處罰。這些規定,限制了企業的投資能力和經營自由。相比之下,現在成立公司,不再有註冊資本和經營範圍的限制,極大地激發了創業者開辦企業的活力和熱情。

三是法律文件從欠缺到健全,建立了系統完備的登記註冊制度體系。在登記註冊法律制度方面,已經形成了以公司法、合夥企業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法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以及一系列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組成的系統的制度規定。

四是辦理方式上從手工到智慧,拓展了“互聯網+登記註冊”的信息化途徑。

改革開放初期,登記註冊為完全的手工操作,企業從登記窗口現場提交手寫的紙質材料,登記人員經過人工查詢和審查後,發放手寫的營業執照。

現在,全國已經實現了登記註冊的電子化和登記註冊信息的聯網應用,有的地方實現了全程電子化和“無紙化”登記,申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足不出戶在網上提交申請材料,通過快遞郵寄“零見面”領取營業執照。還有的地方試點創新了“微信辦照”“自助辦照”等。

營業執照的樣式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用毛筆人工書寫的營業執照,到計算機打印,從在營業執照上加載二維碼來擴充登記註冊信息,直至目前正在制定推廣的電子營業執照,滿足了企業的個性化需求。

五是辦事成本從較高到免費,營造了便捷高效透明的市場準入環境。

商事制度改革之前,開辦企業的時間和經濟成本都較高。設立企業環節多,時間漫長,除去辦理各種行政審批的各種成本,登記註冊涉及的成本也很多。

2013年以來,全國通過“放管服”改革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幫助企業免去登記註冊費、註冊資本驗資費、年檢的審計報告費用等等,降低企業辦事的經濟成本。減少企業辦事環節,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將企業平均開辦時間從22.9天壓縮至8.5天,市場準入門檻顯著降低。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劉淼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