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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明年起將進一步降低社會救助政策門檻

2018-12-28 16:1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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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邰思聰)記者日前從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2019年1月1日起,北京將正式施行《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實施細則》。兩項政策將進一步擴大北京市社會救助工作覆蓋面、降低準入門檻,預計受益人群將從原來的13萬人擴展到20萬人以上。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李紅兵表示,兩個文件修訂的重點主要是提高相關財産認定標準,降低救助門檻,加大對特殊困難群體的救助力度。

指導意見中明確了財産核算方法、貨幣財産總額的認定標準等共5項主要修訂。其中,現有規定申請社會救助家庭擁有應急之用的貨幣財産總額,人均應不超過24個月北京市城市低保標準之和,現調整為:2人及2人以下戶家庭,人均不超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1.2倍;3人及3人以上戶家庭,人均不超過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以2017年度北京市居民人均支出37425元為例測算,2人戶和3人戶家庭的貨幣財産總額將分別達到8.98萬元和11.23萬元,與現行政策的4.8萬元和7.2萬元相比,放寬了認定標準,降低了救助準入門檻。

此外,實施細則的修改中加大了特殊困難群體的保障力度。一是加大重度殘疾人的保障力度,將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和符合北京市低保家庭財産規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歲以上老人扶養或撫養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本人直接納入低保範圍。此外,重殘人的範圍也進一步擴大,在原殘疾等級的基礎上,增加了一級、二級言語和聽力殘疾人。二是為緩解低收入家庭養育未成年子女的負擔,對城鄉低收入家庭中16周歲及以下未成年人和16周歲以上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在校學生,將按照北京市當年城鄉低保標準的25%發放生活補貼。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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